一位專家表示,馬來西亞人希望迅速徹底改革其受到威脅的高等教育體系,這是不現實的。關于馬來西亞高等教育的改革,這位專家表達了一些什么看法呢?請看本文整理介紹。
政治歷史學家Ooi Kee Beng表示,旨在通過恢復大學自治來提高大學表現的改革進程,正受到公務員敵意和教育機構固有的保守主義的阻礙。
經營檳城智庫的黃博士說,政府到處都是活動人士,他們在去年的選舉推翻了60年的獨裁統治之前從未擔任過公職。他們需要時間來跟上形勢,找到可以信任的顧問。
他說:“他們的敵人無處不在,他們從未在政府任職。一年的時間太短了,很難對他們的表現做出正確的判斷。”
馬來西亞大學國家高等教育研究院的Chang Da Wan表示,需要3至5年時間來改革這個行業。他批評了“不切實際的期望”——不僅是在公眾中,也在教育部高層官員中——認為可以在幾個月內實現有意義的改善。
他說,大學需要獲取新的結構,讓它們能夠自我管理,而教育部長需要放棄與機構自治相沖突的權力。政府必須停止“代理辦學”,承擔起監管和決策的角色。“所有這些都需要時間進行,”他說。
萬博士說,政府以《大學與大學學院法案》侵犯學術自由和自治權為借口,承諾放棄備受詬病的《大學與大學學院法案》,這是錯誤的,因為該法案為大多數公立大學的存在提供了法律權威。
此外,私立高等教育機構法也有相同的規定。他說:“即使我們廢除了UUCA(大專法令),私營部門一半的學生人口仍然受到一項據稱嚴厲的法律控制。”
萬博士說,雖然UUCA剝奪了公立大學的自主權,但另一項名為《605法案》的法律對學術自由構成了更大的威脅,因為它限制了包括大學在內的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
萬博士說:“605的挑戰在于,這項法例并不屬于教育部的職權范圍,而是屬于一個中央機構。”他說,改革計劃包括將公立大學排除在法案之外。
新加坡尤索夫伊薩研究所的Lee Hwok Aun指出了大學自治復興的“積極和建設性”跡象。他表示,根據10年前UUCA修正案成立的一個副校長遴選委員會,現在正以“更大的決心、獨立性和嚴密性”行事,并為“擇優任命樹立了先例”。
但馬來西亞國立大學(Universiti Malaysia Perlis)前副教授默里?亨特(Murray Hunter)表示,馬來西亞教育部長馬茲利?馬利克(Maszlee Malik)頻繁聘用和解聘大學校長,瓦解了這種說法。
亨特在《亞洲哨兵報》(Asia Sentinel)上寫道:“馬斯里承諾給予大學更多自主權,尤其是在大學董事會方面。大學董事會似乎和以前一樣政治化。”
馬斯利博士曾在馬來西亞國際伊斯蘭大學(International Islamic University Malaysia)工作,他接受該大學的校長一職——此舉顯然是出于對變革步伐的失望,但與他的自治改革相矛盾——因對前同事的報復而招致批評。他后來放棄了這個職位。
Ooi博士說他是個“好人”,但缺乏政治經驗。“馬斯利已經盡力了,但是媒體對他很反感。當媒體反對你的時候,你就有大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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