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23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現場確認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為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準考證打印
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使用A4幅面白色紙張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面不得涂改、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圖案。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考試地點
長江大學東校區12號、13號、2號教學樓,考生于12月20日在長江大學東校區13號教學樓前查看考場。
四、考生自帶文具要求
1.2B鉛筆2-3支或自動筆1支、筆芯1盒;
2.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2-3支;
3.橡皮擦1塊;
4.三角板2個(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個);
5.透明墊板1個;
6.透明文具盒或包裝袋1個(禁止使用鐵質文具盒)。
五、相關規定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代表國家意志。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自覺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規、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根據《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3號令的相關規定,以下行為涉嫌違規、違法,在給予停考1至3年的處罰后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組織團伙作弊的;
2.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3.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4.請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何過程,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考點建設
1.2020年長江大學考點將加強同公安部門和無線電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利用無線通訊干擾車對考場周邊異常無線信號進行監控,嚴厲打擊團伙作弊,嚴厲打擊參與“槍手”替考活動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購買及使用電子通訊作弊工具的行為。
2.所有考場將安裝手機屏蔽儀,使用金屬探測儀等先進的技術設備,以防范和杜絕使用電子通訊等高科技作弊工具行為。
3.所有考場配LED電子鐘。
4.2020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沒有身份證或因身份證損壞等原因無法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場考試。
5.每場考試實行考場“違規公告”,對考試中違規學生現場張榜公布。
6.凡在考試中違紀作弊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相關信息記入教育部誠信檔案。凡涉嫌考試違法犯罪的,立即報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考點舉報電話:0716-8060564,舉報郵箱:cjdxyzbjdyx@163.com
如果發現任何組織或個人有違規舞弊行為(或苗頭),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或
發送郵件,考點將嚴肅查處。
特別提醒:
沒有驗證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區,考生進場時間到迅速驗證進入考場;
因考生到達考區太遲或達到考區后不迅速驗證而影響進場考試的,一律由考生自己負責。
真誠希望各位考生誠信應考!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長江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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