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送審稿)》公示10天
市政府常務會議
新聞發布會
16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送審稿)》。據悉,廣州將對優秀民辦學校給予財政補貼,并通過采取給予教師從教津貼,鼓勵民辦學校為教師購買年金等方式,解決民辦教師待遇偏低的問題。年齡45周歲或以下,具有本科學歷和中級職稱的教師可以通過積分制入戶廣州。
《意見》公示十天
公眾實名提意見
16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送審稿)》(以下簡稱《意見》)。從今日起至本月27日,《意見》將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www.gz.gov.cn)和市教育局官方網站(www.gzedu.gov.cn)向社會公眾公示10天。公示期間,公眾提出的意見須說明具體的理由和依據,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或者電子郵件要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電子郵箱:453062095@qq.com 地址:廣州市西湖路83號廣州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郵政編碼 510030)。
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表示, 《意見》提出,在深入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新時期,民辦教育將為大力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建設、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另外,目前廣州市一定程度上還存在無證辦學、超范圍辦學等違法違規辦學現象,為此,《意見》對建立民辦教育聯合執法機制的原則、執法主體等方面作了規定。
公校獨資辦民校將轉公辦或交社會承辦
據初步統計,全市共有92所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對今后我市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發展方向,《意見》提出進行分類處理意見:一是對公辦學校(含公辦學校工會、教育工會)單獨出資舉辦的不符合“四獨立,兩分離”要求的民辦學校,逐步理順關系,轉為公辦,或者完全轉由社會承辦。二是對公辦學校以學校品牌等無形資產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民校的,應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上述無形資產,并在合作辦學協議中明確作價出資比例。
優秀民校將可獲財政補貼
屈哨兵表示,2013年以前,市級財政對義務教育標準化民辦學校沒有進行獎勵。據今年6月份統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標準化民辦學校73所,占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總數的24%;規范化民辦幼兒園502所,占民辦幼兒園總數的44%,與創建“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市”關于“全市80%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建成標準化學校;95%的民辦幼兒園建成規范化幼兒園”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意見》強調市、區(縣級市)政府應當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并明確了財政扶持民辦教育的投入范圍。并提出“加大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標準化民辦學校和規范化民辦幼兒園的支持力度,各級財政對建成的標準化民辦學校和規范化幼兒園給予一次性補貼。”屈哨兵透露: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學校如果達到相應標準,市級財政將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8萬元和25萬元。此外,各區(縣)級人民政府對民辦幼兒園和學校也會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補貼。
辦民校要交風險保證金
屈哨兵表示,為了應對民辦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廣州市擬建立民辦學校風險保證金制度。其中,要求民辦幼兒園在新開辦時儲存的風險保證金不低于20萬元、小學不低于50萬元、初中不低于80萬元、高職不低于100萬元。
義務教育階段禁民校考試選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關于“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進行選拔。”
即使是名校辦民校,同樣要求它在小學升初中階段按照國家有關教育法規進行招生,不能夠有另外的選擇。
民辦教師
將獲年金和從教津貼
據省教育研究院民辦教育研究室撰寫的《廣東民辦學校教師生存狀態調查研究》,民辦學校教師收入3000元以下的占40%;對收入滿意度的回答中,表示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教師比例超過40%。60%的民辦學校教師有考慮去公辦學校工作,41%的教師考慮去公辦學校工作的原因是公辦學校教師的工資比民辦學校高。
據調查,廣州市普通民辦學校教師工資從總體情況來說是公辦學校教師工資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針對廣州市民辦學校教師工資待遇偏低的狀況,《意見》提出政府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民辦學校為教師購買年金。各級政府要按照差別化扶持的原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民辦學校專職教師發放從教津貼。
對于如何為專職教師發放從教津貼,屈哨兵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相關城市在一定年限之后給予從300元~1000元不等的逐年遞增的從教津貼的方式,雖然廣州市目前還沒有具體發放標準,但是在了解到相關城市的從教津貼發放方式后,廣州市政府下一步也將進行充分調研,并制定相關方案和具體數額標準,并征求社會意見。”
合資格的民辦教師
將可積分入戶廣州
今年4月26日,陳建華市長調研我市教育工作。會議提出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進一步修改完善我市積分制入戶政策,優先解決民辦教育機構教師及其配偶、子女入戶問題。
據調查,目前廣州市民辦學校工作滿4年以上(含4年),年齡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具有本科學歷以上(含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以上(含中級職稱)的現任教師共有2000人左右。《意見》第十八條提出了重點解決民辦學校現任教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問題的舉措。屈哨兵強調,除了參照廣州市原來的積分入戶政策之外,由于民辦學校教師的特殊性,廣州將采取相關的積分辦法為民辦學校的教師入戶廣州開辟一條通道。其中最為重要的兩個標準為年齡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具有本科學歷和中級職稱的教師可以通過積分制入戶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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