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廣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經過兩次廣納民意后,廣州市異地中考實施方案確定,將設置三年的過渡期,2017年全面實施。
根據方案,從2017年開始,8%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只面向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即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規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州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縣級市)屬公辦普通高中。
而在之前2014年至2017年的過渡期間,8%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將面向所有具備廣州初中三年完整學籍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開放,包括戶籍生和非戶籍生,只要分數達到錄取要求,即可享受公辦學生的待遇,不用再交擇校費。
此前,廣州市教育局在網站上公布了方案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提到擬設置兩年或三年的過渡期,并提出公辦高中錄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人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8%或10%,這兩個細則的選擇權將由公眾決定。
為了確保方案的公正性,該局成立了“異地中考公眾意見征詢委員會”,委員會由相關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戶籍與非戶籍生家長和普通市民共17人組成。委員會通過指定電子郵箱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經過兩輪的意見征詢,以及與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學生家長代表座談,和對近年來廣州公辦普通高中招錄的有關數據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才確定的方案。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江東解釋稱,最后選擇了三年的過渡期,是考慮到2014年有了禁止招收高中擇校生的政策,因此對所有考入公辦高中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都不收擇校費。
接下來,方案將隨后提交給廣州市政府,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