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4月自考出新規—— 考試結束前30分鐘才能離場
商報訊(記者 王曉波)今年4月份自考,考生如有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處理,考生還將在《違規處理決定告知書》和《違規處理決定意見書》上簽字確認,其處理結果將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昨日,記者從遼寧省招考辦了解到,本次自考,考生離開考場時間由原來的“開考30分鐘后方準交卷出場”,改為“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以后,方準交卷出場”。
本次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為5月25日零時起至6月25日零時止。考試成績由報名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以通過省信息查詢臺和遼寧招生考試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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