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正式發布異地高考政策,根據新政策,從今年開始,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
據了解,學生報名時,須提供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包括《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有關證明材料。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