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我省《關于做好黑龍江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9〕3號)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里工作安排,結合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初試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1.哈爾濱音樂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院復試錄取規則及實施辦法,處理復試錄取中的重要問題,巡視各系和各學科的復試情況,協調全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復試錄取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部組織實施。
2.各聯合黨總支須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并根據復試工作需要,設置若干復試小組。
3.學院紀委負責對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復試錄取原則
1.根據我院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我院的復試分數線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A類考生分數要求。
2.根據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2019年研究生導師的具體招生人數要求為:本院研究生導師(含已招生的特聘教授)中,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研究生導師最多可招收5名研究生,需接收調劑考生的且2019年以前已在我院招生的研究生導師最多可招收4名研究生,需接收調劑考生的且2019年首次在我院招生的研究生導師最多可招收3名研究生,音樂(藝術碩士)專業樂隊演奏方向的研究生導師可在招生限額基礎上追加1個招生名額。校外兼職導師招收的研究生不多于1人。
3.根據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上線情況,一志愿考生的復試為合格復試,復試合格即可錄取;調劑考生原則上根據各研究生導師的接收計劃實行差額復試。
4.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三、調劑工作要求
1.根據各研究方向的上線情況,上線生源不足4人的本院2019年以前已招生的研究生導師和上線生源不足3人的本院2019年新招生的研究生導師,以及上線生源為0人的校外兼職研究生導師可招收調劑考生。
2.調劑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且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或方向相同或相近。對申請同一研究生導師、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原則上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同一研究生導師、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綜合考量其學業水平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考生來源區域、就讀院校和專業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我院“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2人,符合條件的考生如申請調劑,請電話聯系研究生部溝通調劑事宜。
4.我院的調劑工作將于3月20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正式啟動,調劑工作預計4月21日前結束。
四、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主要包括三項,即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五、成績計算及錄取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外語能力測試滿分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凡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或專業能力考核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一志愿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調劑考生的入學總成績為復試成績。
4.錄取時,根據研究生導師招生計劃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對總成績相同且必須作出取舍的,初試成績高者優先。
5.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六、其它
1.為保證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實際情況對研究生導師的招生計劃、調劑名額等進行調整。
2.按教育部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錄取階段信息公開工作。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3.為暢通考生咨詢和申訴渠道,保證考生權益,特設立研究生部招生咨詢電話:0451-58597699,特設立學院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451-58597656,舉報郵箱hyjiancha@126.com。
附件
1.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日程表
2.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要求
3.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一覽表
哈爾濱音樂學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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