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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范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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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范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復試與錄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切實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的文件精神,現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切實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足我校辦學特色和培養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的原則;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實踐能力、具有教師專業素養的原則;堅持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堅持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立兵 陳向軍

副組長:彭 錦

成 員:

夏慶利 胡志祥 陳中文 周青鵬

陳志平 岑海兵 胡紹宗 段友芳

楊族橋 蘭智高 田正芳 肖云麗

領導小組在校黨委、校行政及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夏慶利擔任。

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負責全面指導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分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分解辦法;制定我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審定擬錄取名單;對各學院復試現場進行巡視。

2.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組

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組,由院長擔任組長。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的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評委,不少于5人(其中1人為校外導師。各學院派專人任秘書,不算入復試評委)。復試人數較多的領域可成立若干復試專家小組。復試錄取工作組(含專家小組)名單應在復試前報研究生處備案。

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組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制定本學院《復試細則》,并在規定時間內報研究生處備案、公示。同時,負責本學院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和認定,組織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確保復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保證復試質量。復試專家小組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本學院制定的《復試細則》對考生進行復試,確定復試結果。

三、調劑

(一)調劑原則

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如果進行校內專業調劑(含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調劑),也需登錄調劑網填報調劑志愿,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

(二)調劑程序

1.考生必須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2.招生學院通過我校招生管理系統查看調劑考生材料,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領域、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招生學院審核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由研究生處統一通過“研招網”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

4.復試結束后,研究生處通過調劑系統將擬錄取考生設置待錄取狀態,考生需在系統中確認。

四、破格

原則上不接受破格錄取。

五、加分政策和專項計劃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照“自愿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錄取,專項專用。報考和調劑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我校擇優通知復試。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請在復試時向研究生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研究生處將對加分項目和專項計劃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

加分考生須提供:服務協議書、考核合格證明、身份證、報名信息簡表等;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六、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安排

第一次復試時間:各學院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的第三個工作日確定復試名單,并在之后的三天內完成第一次復試、確定第一批擬錄取名單。

第二次復試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學院在《復試細則》中確定,并報研究生處統一向社會發布。

2.復試流程

(1)學院資格審核

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憑相關材料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同時領取復試通知書和體檢表。學院需留存相關復印件或原件(如成績單原件)。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密封完好的黃岡師范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doc(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遺失者可免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及復印件以及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資格審查時出示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待新生報到入學時交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等,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4)準備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張,其中一張用于體檢,我校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要求執行。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復試時需按照同等學力考生的有關規定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各學院要對考生報考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核,對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一定要在網上進行復核。

國內學籍學歷通過教育部學信網核實,國外學歷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核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予復試。

(2)學院復試

考生通過學院資格審核后,在學院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考生進入筆試教室或面試候考教室時間不得遲于規定時間20分鐘。

(3)體檢

體檢費60元/人。具體時間在學院《復試細則》中明確,考生攜帶體檢表空腹到校合作醫院繳費、體檢。

(二)復試內容

2019年研究生復試包括筆試、面試、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心理健康測試四個部分,其中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30%)和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共計100分。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體檢、心理健康狀況考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筆試、心理健康測試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專業領域組織。

1、筆試(閉卷,占復試總成績的30%)。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各相關領域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70%)。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專業素養測試兩個部分,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取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評委評分的平均值。綜合素質測試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其中專業素養測試不少于20分鐘)。

(1)綜合素質測試(5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儀表形象、語言表達、外語能力、反應能力、才藝特長等;考生的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思想、知識結構、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和心理素質;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

(2)專業素養測試(5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或管理實踐活動的能力及可持續發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講課為主,講課內容由各領域自行確定。

3、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4、心理健康測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為計算機上機測試,時間40分鐘。

(三)復試要求

1.學院自行劃定復試分數線。采取差額復試方式,擬錄取考生與參加復試考生比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擴大比例。

2.復試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組組長要對評委進行培訓,如招生政策、選拔標準及方法等,要充分發揮和有效規范評委的作用。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學院督查組,加強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

3.復試時,筆試和面試需在有視頻監控的教室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和監督(學院自備錄音筆),且復試過程可錄制存盤。面試前通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七、錄取

1、根據各招生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標準分*50%+復試成績*50%),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初試標準分=初試原始分/初試滿分*100;

(2)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3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70%;

2、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采取“同步復試,分開排名”的方式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錄取順序:第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研究生處根據各領域考生總成績分數的高低排序,同時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有調整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 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政審)、體檢、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

(3)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要求加試科目單科不低于50分,總分不低于12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參加加試由學院自行決定,但必須在《復試細則》中說明。

(4)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筆試、面試和總分成績合格線由學院自行決定,但不得低于60分且必須在《復試細則》中說明。

4、第一次復試結束后,未完成計劃將收回,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發布。追加計劃的招生領域按總成績排序順序補錄。

5、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必須于24小時內回復待錄取通知,否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且一旦接受待錄取,原則上不再辦理取消待錄取操作。

6、各院系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召開各領域復試錄取工作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處審核。并為每位考生填寫“錄取審批表”報送研究生處。

7、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8、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研究生處將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考生名單內容中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要另行公示,并說明情況。未經公示的名單一律不得錄取。

9、錄取的全日制考生獎勵詳見我校2019年教育碩士招生簡章,優秀生源獎學金標準為第一志愿考生1萬元/生,調劑考生6000元/生;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獎助參照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八、信息公開

1. 《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分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和各專業領域《復試細則》。

2.復試考生名單、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單、專項計劃考生名單。

3.擬錄取名單(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排名),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4.第二次復試招生計劃調整情況(若有)。

5.第二批擬錄取名單(若有)。

其他,包括舉報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

舉報電話:0713—8835086(校紀委、監察處),E-mail:jiwei@hgnu.edu.cn。

研究生處電話:0713-8835189。

九、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由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黃岡師范學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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