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將對中職學校學生頂崗實習進行專項檢查
“學校不得安排未滿十六周歲的學生進行頂崗實習;校長是學生實習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學生實習單位的落實、實習權益的維護……”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已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職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校要對本校外出實習的情況立即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而市教育局將組織檢查組于12月對全市中職學校學生頂崗實習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通知》提到,校長是學生實習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實習管理制度,有專門的實習管理機構,建立學生實習管理檔案。要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每個實習點都要有專門的實習指導教師負責,要定期檢查實習情況,處理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不安排學生到高危行業實習
此外,《通知》中還特別提到,學校要確保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不得安排一年級的學生到企業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高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崗位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等營業性的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
學校要落實實習單位需向頂崗實習學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實習報酬不低于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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