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報名12月1日開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前日正式公布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與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辦法》對隨遷子女父母繳交社會保險的要求從“五險”減少為“兩險”,記者從市招辦了解到,異地高考放開首年,佛山將有7000多名學生因異地高考政策受惠,可留在佛山參加高考。
《辦法》降低了報考的門檻,其中,和征求意見稿相比,對“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的原表述,加入了“(含3年)”的條款,同時,社保證明由原來的“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放心保)證明: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種險種”,改為“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辦法》規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就讀普通高中,并同時符合6項條件的,2016年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這6項條件前4項條件與2014年報考高職院校的前4項相同,還必須同時滿足最后兩項條件: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和“在父親或母親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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