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異地高考的廣州異地中考方案28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方案設置兩年或三年過渡期,也就是說,2016年或2017年起,符合“四個三”條件的外地隨遷子女將可報考廣州的公辦高中,但這一錄取比例不會超過8%或10%。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江東表示,異地中考方案牽涉到各方利益,需要找到平衡點。廣州每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約6萬人,拿出10%(即6000人)來招收非廣州戶籍學生是廣州教育承載能力的極限。
目前外地擇校高中生約8%
明年廣州高中取消擇校,作為政策銜接的廣州異地中考方案將如何兼顧本地生和外地生的利益,這是一個難題。“無論傾向哪一方,都會增加另一方的競爭壓力,需要盡量尋求利益的平衡點。”江東說。
據介紹,每年廣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約6萬人,這個招生計劃在實施異地中考后也不變,所以“蛋糕”就這么大,只能重新切分給本地生和外地生。
目前,方案擬將招收外地生的比例定在8%或10%。對此,江東做出解讀:“現在我們每年拿出15%的學位給擇校生,按照這幾年的數據分析,其中大概7%是本地戶籍,8%是非本地戶籍的,所以8%這個數據是可以做參考的。”
在校初中外地生仍可報高中
據介紹,由于目前有部分非本市戶籍學生已在廣州市初中學校就讀,取消了高中擇校生后,不少人不符合繼續在廣州升學的條件。但考慮到這已既成事實,廣州市決定為滿足這部分學生的入學需求,設置過渡期。過渡期間,具有廣州市初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可參加廣州市中考,報讀所有高中階段學校。
這一過渡期具體是兩年還是三年,決定了多少人能符合條件在廣州入讀公辦普高。據了解,如果設置三年過渡期,即2017年才開始實施,那么現在是小學階段的學生便可以著手準備了,相對于兩年過渡期,競爭會隨之加劇。
父母租房居住也算穩定住所
據介紹,過渡期后非本市戶籍學生必須符合“四個三”條件才可報讀公辦普通高中,包括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州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
其中,合法穩定住所包括租賃住房,而社會保險則包括工傷、生育、養老、失業、醫療等5個險種累計三年,這對不少外來工來說并不容易。
不過,雖然外地生在入讀公辦普高有所限制,但只要是有廣州學籍的學生,都可以自由報考在廣州招生的民辦高中和中職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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