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特定貧困人口的扶貧需求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公益性崗位扶貧具有哪些特征?
左停:公益性崗位扶貧,是指在貧困地區特別是貧困村莊,設置一批公益性崗位,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的理念和方式,給予現金或實物補貼,實現貧困人口的就業和增收,同時增加村莊和當地的公共服務供給。
公益性崗位扶貧的獨特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強制性。貧困勞動力必須保質保量完成規定任務才能獲得相應收入,避免了不勞而獲,有效解決了貧困治理中的福利依賴和負向激勵問題。
二是兼職性。貧困勞動力按照崗位要求可以不定期地、自主靈活地完成工作量,這與他們的閑暇時間相適應。
三是非技術性。公益性崗位對勞動力的要求相對寬松,與貧困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相適應。
四是公益性。公益性崗位的職責必須是保障公共利益的服務內容,這與鄉村治理的公共性訴求不謀而合。
記者:公益性崗位和扶貧工作相結合的背景是怎樣的?
左停:現階段,扶貧工作進入攻堅期,將公益性崗位和扶貧工作相結合具有現實針對性。
人社部最早在城市針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提出設置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的計劃,這一計劃主要針對城鎮戶籍人員。在城鄉統籌的背景下,部分地方的人社部門把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的做法輻射到農村。
1994年,國務院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我國的扶貧政策從救濟式扶貧轉向開發式扶貧。2013年以來,黨中央不斷強化扶貧開發工作,每年脫貧人口的數量超過1000萬人。但也應看到,以資源開發為主的開發式扶貧的實施難度越來越大:一是剩余的貧困人口老齡化、文化程度低等特征明顯;二是未脫貧的貧困村絕大部分都存在著自然條件惡劣、社會服務和基礎設施短缺的情況;三是人口流動背景下,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鄉村空心化嚴重。這些情況造成開發式扶貧的項目組織難度加大。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很有必要在貧困地區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以適應特定貧困人口的扶貧需求,有利于解決深度貧困問題。
根據村莊情況與村民實際設置崗位
記者:貧困地區如何因地制宜地設置公益性崗位?
左停:在設置扶貧公益性崗位前,基層政府或有關部門應該對貧困村莊進行摸底調查,了解貧困人口的基本情況和村莊發展的現實需要。
在具體崗位設置方面,建議積極開發如生態保護、環境衛生、村莊道路維護及集體自然資源管護等崗位,也可以著眼促進當地居民生態環境意識提升、鄉土知識傳承、社區文化建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農業技術傳播、民俗工藝傳承及農民組織建設等各種有利于當地扶貧開發和社區管理的工作,還可以設置一些社會服務性質的公益性崗位,如失能老人服務、養老服務等。扶貧公益性崗位設置要緊緊圍繞精準扶貧和提升貧困村公共服務水平的雙重目標,根據貧困村情況與村民實際設置相關的崗位。
需要注意的是,基層政府或有關部門設置扶貧公益性崗位時要細化崗位職責,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進行明確規定,并向村民講解公益性崗位的政策規定和相關要求。同時,基層政府或有關部門要做好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組織鄉鎮管理人員對各個崗位工作情況進行監管。
制定完善的監督考核制度體系
記者:您認為如何做好公益性崗位扶貧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公益性崗位的公正性?
左停:首先,明確公益性崗位監管的主體責任。從各地實踐來看,有的公益性崗位由縣區政府統一開發,勞務待遇由縣區政府統一發放,由縣區政府承擔監督責任;有的公益性崗位由人社、林業等部門設立,由這些部門負責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工作。因此,本著“誰設置誰監管”“誰購買誰監管”的原則,崗位服務的使用主體要承擔起監管職責。
其次,社區或村莊也要參與到監管工作中。大量的公益性崗位以服務社區或村莊為主,社區或村莊能夠及時掌握人員出勤情況、職責履行情況,在監管方面具有便利性。同時,社區或村莊作為服務對象,其對公益性崗位工作完成情況的滿意度,應該也是考核公益性崗位的一個重要指標。
最后,基層政府或相關部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監督考核制度體系,明確檢查方式,制定獎懲辦法,嚴格把控崗位設置、招用程序、待遇發放、人員退出等環節,避免出現空崗、冒名頂替、騙取補貼資金等情況發生。例如,在人員聘任方面,最好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社區評議討論,在貧困人口中確定崗位人選。
保障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可持續性
記者:您認為公益性崗位扶貧對改善鄉村治理、助力脫貧攻堅具有哪些重要意義?下一步應該在哪些方面重點發力?
左停:扶貧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除了外部力量的介入之外,更需要以強大的動力來激活貧困村與低收入人口自身擺脫貧困的能力,即所謂的內源性脫貧能力。借助公益性崗位,可以有效解決貧困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提高他們的脫貧能力。
同時,公益性崗位扶貧是用勞動來換取收入,能避免低保等社會救助造成的福利依賴,增加社會的公平性,產生物質和精神的雙向激勵。
另外,通過公益性崗位,帶動更多人參與到村莊的公共事務管理中,可以有效提升鄉村的服務能力,幫助其實現自力更生、自我組織、自主管理,助推脫貧攻堅的同時也使得鄉村治理獲得顯著改善。
做好公益性崗位扶貧工作,下一步應該在保障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可持續性上下功夫。一是改革現有的一些面向農民轉移支出的支付方式(如公益林生態補償的改革),更多地與農民的勞動參與掛鉤;二是在鄉村治理、基層社會服務等領域,創新增設一些預算資源,用來向貧困勞動力購買服務;三是統籌城鄉資源和公益性崗位設置,拓展資金的來源渠道和崗位的服務范圍。(劉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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