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隊伍建設一直是影響教育質量提升的關鍵。今年年初,《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頒布。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特別強調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性作用。教師隊伍建設,最為核心的要求是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它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的基本途徑。近代大學教師制度演進,可以使我們得到一定的啟示和借鑒。
思想性是教師制度體系的靈魂
良好的制度是形式與精神的結合體。形式可以移植和模仿,但精神尤其是活的精神必須與民族文化相容或從民族文化中“溢”出來。近代教育思想史中,一條主線是對國家和民族獨立的訴求,它始終貫穿在教育思想的嬗變中。西方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主張,雖然在不同時期以不同的面目被不同程度地引進和認同,但均與這一主線在學人思想認識上的重要程度有關。特別是,中華民國成立后國外教育思想如大潮涌入,進一步激發了民族獨立性的主張。這種融合在民族獨立性中的改造,主要表現在高等教育領域。
高等教育是西方近代教育最具成效的構成,它最為典型地反映了工業化對人才培養的主張,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導和推進著近代科技的創新,而支撐高等教育大廈的是“學術自由”精神。在中國,經歷了清末鄭觀應、嚴復、梁啟超、王國維等的改造,民國時期以蔡元培為代表的學人對西方“學術自由”精神作了精微闡發,提出了“學術獨立”主張,從此成為教育界彰顯民族性和教育性的精神支撐,亦成為近代大學教師制度的靈魂,在近代大學教師隊伍建設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時代的中國教育,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教育強國建設進程中,要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秉承“學術獨立”之精神,服務經濟社會之需要,關鍵在于造就具有家國情懷、具備獨立思考能力、立志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師資隊伍。當代的“學術獨立”,就是要立足中國本土,著眼中國實際,開拓中國之路,弘揚傳統文化之精髓,汲取世界文明之所長,筑就中國教育之根基,開創中國教育之新時代。
系統性是教師制度體系的追求
制度的生成和建設過程,難以脫離制度精神、制度制定、制度實踐的邏輯,其體系的完善需要長期的演進過程才能得以形成。我國近代大學教師制度從孕育至完善前后長達80余年,其標志是一組完善的制度法規文本與我國大學教師隊伍的整體崛起,它的演進為我們提供了一份珍貴的大學教師制度建設的“近代經驗”:“學術獨立”與“學術自由”是其靈魂,從移植到創造是其文化理路,政府主導與大學自主、“校長負責”與“教授治校”是其演進的外部動因和內部動力。較有成效的制度內容是“教授治校”體制、自由流動機制、“按質論價”的薪俸制度和以研究為導向的教師進修制度。
從具體內容上看,近代大學教師制度包括職務、資格、聘任、晉升、考核、獎懲、培養、薪酬、退休等,這一制度的演進經歷了曲折進程。以京師同文館為代表的洋務學堂的先后成立,昭示著近代大學教師制度的開始和孕育,它們以“中體西用”思想為指導,實行中西教習“兼聘”,培育了教師管理最先的制度元素。甲午之后,近代大學誕生,逐步確立聘用制度和“以培養入手”擴大本土師資的制度演進邏輯,其背后則是“民族獨立”的辦學追求。民國以后,教育民主化思潮涌動,以蔡元培為代表的教育家大膽借鑒日本及歐美的大學教師制度,結合中國實際,構筑了“教授治校”內部管理體制,并以創立新型科研組織來聚集高水平師資,從而鋪設“學術獨立”之基石。南京國民政府前十年,在教師職務四級分等制、“非聘即走”的自由流動機制、“學界領袖”之造就及退休撫恤制度等諸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抗日戰爭期間,民族救亡與獨立再一次成為近代中國及其大學的主題,大學教師制度從單一的教師制度轉向綜合的人事制度,進修、薪酬、編制、退休和久任教師獎勵等得以添設與完善,尤其在推動大學教師科研制度建設上較有成效。
新時代中國教師隊伍建設制度體系,提升教師“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從全面建成教育強國的政治高度出發,將其落實到教師的準入資格、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工作考核、師資培養等各個環節之中,增強制度體系的協同性,提升對時代要求的應答力,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讓廣大教師享有應有的社會聲望,在教書育人崗位上為黨和人民事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實踐性是教師制度體系的生命
我國近代大學教師制度建設基本上是政府主導型的實踐活動,但有趣的是,除清末民初政府居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外,民國的多數時間里,政府與大學的關系總體上處于相對合作狀態,因而這種實踐性是官方和大學之間的互動實踐。換言之,沒有政府與大學的合作,我國近代大學和大學教師制度發展不可能達到接近世界大學先進水平的程度。
清末大學從監督到提調乃至教師,均由政府進行任命和派遣,大學總體發展比較緩慢。民國時期,政府開始將工作重點轉向教師法律法規的制定與頒行,從學校微觀管理領域撤退。從實際的運作來看,這一進程的決定權主要在于行政主官和大學校長之間,其重點在于行政主官與大學校長的實踐互動,因而這一時期個體的實踐得到凸顯。《大學令》的制定和頒行與蔡元培密切相關,也在其任北京大學校長期間得到具體實施。后來,蔡元培在南京國民政府初期主持了《大學教員資格條例》,特別在其大學院院長任內進行了資格條例的修訂。范源濂任上頒布的《國立大學職員任用及薪俸規程令》和《國立大學校條例令》兩部重要大學法規,也是近代大學教師制度建設的“標志性事件”。朱家驊任上除頒布《大學法》外,還規定了教師管理的具體環節,在“國內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大學”目標引領下提出了大學師資隊伍國際化的思路,并制定相關政策加以固化。正是在這種互動之下,一線實踐成為當局決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促進了近代大學教師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當代中國的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向是要扎根中國大地,辦中國特色教育。在這種時代大背景下,新時期教師制度建設更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從而為制度體系的完善提供源頭活水。注重一線實踐、政府與學校良性互動,激發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改革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及時將實踐經驗理論化、制度化,便成為一項重要工作。
(劉劍虹系湖州師范學院黨委書記、研究員、博士生導師;閻登科系該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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