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我中心”)與北京春暉世紀置業有限公司(“春暉公司”)簽署《共建“春暉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協議書》(“《共建協議書》”)事宜,我中心特此做出如下聲明:
近期,有關媒體出現了春暉公司與我中心簽訂《共建協議書》,獲得“科研”用地、違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在科研用地上建設商住兩用房向公眾出售、牟取暴利和損害有關方利益的報道。對此,我中心就春暉公司與我中心簽訂《共建協議書》的情況做出如下說明。
1、春暉公司向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發展有限公司(“生命園公司”)申請入園并開發項目所提供的于2007年2月5日簽訂的《共建協議書》是一份假協議,生命園公司批準同意春暉公司開發土地的依據并不是我中心與春暉公司簽訂的《共建協議書》,生命園公司與春暉公司簽訂開發合同時未向我中心核實過春暉公司提交的《共建協議書》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生命園公司與春暉公司簽訂有關孵化基地項目開發建設合同的時間是2007年2月13日,而我中心是在春暉公司與生命園公司簽訂開發建設合同之后,于2007年2月15日簽訂的《共建協議書》。并且,生命園公司與春暉公司于同年5月9日再次簽訂擴大孵化基地項目面積合同。
3、在我中心與春暉公司簽訂的《共建協議書》中明確約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工作是積極推薦留學人員項目入駐孵化基地;春暉公司將搭建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平臺,提供留學生人員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用房,建設公共配套設施,實施具體的孵化基地的報批、選址、基建、融資、運營、管理和相應的服務工作。由于我中心不參與園區的開發、經營與管理,對于春暉公司如何通過各項審批的過程以及改變用地性質的行為,并不知情。
4、2009年5月13日,有關部門向我中心核實與春暉公司簽署的《共建協議書》時,我中心才知道了假協議的存在,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5、為吸引和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引導留學人員走上創業成功的道路,2006年我中心與有關部門舉辦了首屆“春暉杯”中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大賽,經過專家評審所遴選出的“春暉杯”創業大賽的入圍項目,我們都在“春暉杯”創業大賽網站上向社會進行公布、推薦,以便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和有關項目需求方與留學人員進行洽談合作。入圍項目最終落戶到什么地方創業,是由留學人員與項目需求方經過雙向選擇后確定的。
6、2011年5月24日,我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到生命園公司核實有關情況后,正式向春暉公司發函,終止了《共建協議書》,并要求春暉公司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