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區引進20余家企業為失足青少年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昨日,旨在為失足青少年提供就業救助機會的廣州市黃埔區失足青少年就業救助基地,在黃埔法院宣告成立。
救助基地主要為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適用非監禁刑的失足未成年人提供矯正幫教。宣判后,他們將由黃埔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接管。培訓完畢后,救助企業每年度提供2~3個就業救助崗位,救助對象將在企業中繼續接受幫教矯正和職業技能培訓。
昨日下午,黃埔法院與黃埔區內同意接收失足青少年就業的20余家企業代表簽訂了協議。在現場,廣州中院副院長向金華說,由于外來未成年被告人與本地未成年被告人存在監管條件差異,法院在緩刑適用上難免出現“同案不同判”現象,外地戶籍未成年被告人緩刑適用率大幅低于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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