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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啟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這些情況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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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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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啟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這些情況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9月4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學生入學后,學校要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復查。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什么?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是對考生錄取資格的再確認,是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基礎環節和重要依據,學校要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學生入學后,學校要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

01、基本信息核對和資格審查

各高校要將新生本人與省級招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照片或高考進場照片信息、考生電子檔案、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身份證等信息逐一對照核查;要組織新生填寫學生信息卡(學籍卡),并與其檔案中的信息認真核對;要在學生宿舍或班級固定教室等場所張貼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照片,防止舞弊現象發生;要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自主招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要按照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復核。

02、文化、專業科目復試和身體復查

新生報到后,各高校要組織文化課和相關專業課測試,對測試成績與高考成績(研究生入學成績)嚴重不符、測試試卷筆跡與省級招辦提供的筆跡圖像信息有差異的新生要進行重點核查;對藝術和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要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專業測試復核;要按照規定,對新生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進行復查。

發現存疑考生,如何處理?

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和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學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學生、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錄取的學生等,各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實后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如何進行新生學籍注冊?

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是對新生入學和在校生學習資格的認定,是做好高校學生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基礎。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做好新生學籍、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

01、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各高校對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新生要及時辦理入學手續,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n)上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嚴禁高校不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和不核實學生實際報到情況將錄取學生全部注冊學籍。學籍注冊后,學校要及時告知學生查詢核對。

02、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

各高校要協調校內相關部門,對在校生上一學年的升級、獎懲、退學、異動以及其他學籍變動情況等按時、準確、完整地進行電子標注,確保學籍庫中每個學生的學籍狀態客觀、真實。學年注冊應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學籍注銷應在學籍處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大學有哪些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完善措施,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及時有序地完成。

各高校學生、招生、紀檢監察和院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新生入學報到、復查等各個環節監管。

要將省教育廳和學校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等信息及時公開,對涉及考生資格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投訴的舉報要及時進行調查。

要強化復查工作的動態化管理,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處理。對學校參與舞弊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管理混亂、責任心不強、任務落實不到位的高校,將在全省高校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失誤的,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學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省教育廳今年將繼續對各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學籍電子注冊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查情況將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

各高校在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結束后,于11月底前將本校新生復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具體工作方案和復查情況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備案。

聯系電話:0371-69691792,69691790

備案郵箱:jytx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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