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于7月9日至8月21日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香港地區高校自主招生錄取:7月7日前。
(二)提前批(藝術)錄取:7月4日14日
1.7月4日8日,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11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7月12日12:00時16: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4.第三輪征集志愿
7月14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三)提前批(文史、理工、體育)錄取:7月9日15日。
1.7月9日12日,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13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7月15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四)國家專項計劃批(文史、理工)院校錄取:7月16日17日。
1.7月16日8:00時10:00時,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16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7月17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五)特殊類型招生批(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錄取:7月18日19日。
(六)第一批(A、B段)(文史、理工、藝術)錄取:7月20日25日。
1.7月20日23日,第一批A段錄取。
2.7月20日21日,第一階段錄取。
3.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21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文史、理工)。
4.第二輪征集志愿
7月23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文史、理工、藝術)
5.7月24日25日,第一批B段錄取。
6.7月24日,第一階段錄取。
7.征集志愿
7月25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七)地方專項計劃批(文史、理工)錄取:7月26日7月27日。
1.7月26日8:00時10:00時,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26日12:00時16: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7月27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八)第二批(A、B段)(文史、理工、體育、藝術)錄取:7月28日8月4日。
1.7月28日8月1日,第二批A段錄取。
2.7月28日7月29日,第一階段錄取。
3.第一輪征集志愿
7月30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文史、理工、體育)。
4.第二輪征集志愿
8月1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文史、理工、體育、藝術)。
5.8月2日8月4日,第二批B段錄取。
6.8月2日3日,第一階段錄取。
7.征集志愿
8月3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九)第三批(文史、理工、體育)錄取:8月5日9日。
1.8月5日7日,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8月7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8月9日8:00時12: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十)填報專科志愿:8月11日-12日(每天9:00時-16:00時)。
(十一)提前專科(高職)批(藝術)錄取:8月14日8月17日。
1.8月14日16日,第一階段錄取。
2.征集志愿
8月16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十二)專科(高職)批(文史、理工、體育)錄取:8月18日8月21日。
1.8月18日8月19日,第一階段錄取。
2.第一輪征集志愿
8月19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3.第二輪征集志愿
8月20日14:00時18:00時,考生通過高考志愿填報平臺自愿按時填報征集志愿。
請考生實時關注吉林省普通高校網上志愿填報平臺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如有時間變動,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將第一時間予以發布。
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隨著錄取結果的陸續公布,各高校將寄發錄取通知書,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機開始詐騙活動。提醒考生和家長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頭腦,不要把考生成績、志愿等信息透露給他人,不要相信所謂的通過內部指標、計劃外、新生未報到等借口進行補錄的謊言;要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校的權威發布渠道,查詢了解招生有關政策,要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考生錄取信息查詢平臺查詢有關錄取信息,謹防混淆辦學類型的其他入學通知書或虛假入學通知書的蒙騙。教育部規定,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參與普通高校招生均屬違法行為,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的學生,不能通過入學電子注冊取得學籍。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嚴禁、六不準要求,認真執行省紀委、監察廳六個嚴禁、五個一律規定,嚴肅處理各種招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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