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計劃設立村學前兒童看護點
22日,南沙區政府網發布《南沙區建立并加強學前兒童看護點管理的指導意見》(送審稿)的公告,南沙計劃在區內每一村都設立一個“學前兒童看護點”,學前兒童看護點是以農村及外來工學齡前兒童為服務對象,提供看護管理的場所,但不能以“幼兒園”、“托兒所”掛牌及招生。
公告指出,看護點原則上設置在農村的自然村,一村一點,已設置幼兒園的村以及城區均不予設置。看護點不能以“幼兒園”、“托兒所”掛牌及招生,應標注“學前兒童看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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