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招收高中生飛行學員一般要經過初選、復選、定選三級選拔,綜合擇優錄取:
(一)招飛檢測
初選。2017年9月至11月,由招飛中心組織宣傳發動、現場和網上報名、身體基本條件篩查、文化摸底考試。
復選。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由招飛中心根據初選摸底考試成績和學校評價,遴選確定預估高考成績達一本線的考生,組織進行體格檢查、心理檢測和政治考核。
定選。2018年6月至7月,由空軍招飛局組織對符合推薦條件的考生進行體格檢查和心理選拔,確定合格考生人員名單。
(二)投檔錄取
經招飛定選,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統招一本線的考生方可投檔,根據市年度招飛計劃,綜合擇優錄取。
培養模式和相關待遇
高中生飛行學員。招收的高中生飛行學員入空軍航空大學后,實行3個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學籍、軍籍。具體采取兩種培養模式:
1.“四年一貫制”培養模式。在空軍航空大學全程培養4年,主要進行基礎教育和初級教練機飛行訓練。期間除享受軍校學員的待遇外,還享受飛行津貼、空勤伙食、特種裝具等待遇。達到培訓要求的,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定為副連職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如因身體或技術原因不適合繼續學習飛行的,轉入空軍工程大學等軍隊院校學習航空管制、機關參謀等地面本科專業,總學制4年。
2.“3+1”軍地聯合培養模式。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習3年,在空軍航空大學學習1年。①選拔程序。根據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下達的聯合培養計劃,空軍按照計劃數的1.5倍左右,從招收的高中生飛行學員中遴選確定預選對象,組織到空軍航空大學進行軍政訓練和體驗飛行,擇優錄取高考成績優異、體驗飛行合格的學員,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聯合培養。②相關待遇。聯合培養飛行學員注冊空軍航空大學和地方高校“雙學籍”,學歷本科。在地方高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院校飛行學員相關待遇。畢業考核合格的,頒發空軍航空大學和地方高校同時具印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按規定分別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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