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7屆畢業生離校就業及初次就業情況統計與監測工作。
從2017年起,省教育廳實行就業情況統計、監測責任約談制。對數據報送不及時、“全國系統”與“省系統”數據不一致的高校,將責令整改。畢業生本人在“全國系統”反饋就業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高校,在就業統計、核查及發布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弄虛作假的高校,一經查實,將對高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本次就業情況統計、監測對象為全省普通高校2017屆畢業研究生和本、專科畢業生,離校就業情況統計數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日,初次就業情況統計數據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根據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每年1-8月10日、20日、30日(2月為28日)通過“全國系統”及時更新本校就業動態數據。“全國系統”將向畢業生本人反饋學校報送的就業情況,接受畢業生本人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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