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異地中考征求意見稿已經出臺,擬于2016年起實施。征求意見稿中詳細規定只有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才可享受異地中考政策。即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的合法穩定職業連續三年、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三年和按照國家規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放心保)累計三年,以及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學籍,可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報考范圍與學籍所在區(縣級市)畢業生相同。有關進城務工人員各項條件要求的年限截止日期為當年5月31日。另外還規定了: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人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
有些報紙在報道之中就有不少貶義的意思。如配有高木樁門檻的漫畫圖,把“四個三”條件稱為“四道門檻”,還有選擇的配發了“限制錄取比例不公平”的市民意見;還有的用“公校錄取外地生降到10%”來做標題;還有評論認為:現在常住廣州的非戶籍人口與戶籍人口基本相當,今后外地生想要入讀廣州公辦高中有錢未必行,相應的,本地生上高中或會容易。似乎這個異地中考政策還是主要維護戶籍考生。盡管如此,但還是沒有引起強烈的反對。
我以為,一項政策能不能很好得到落實,關鍵是它是不是符合實際。廣州的異地中考政策就應該符合廣州的實際。那種把廣州人分為“老廣州人”和“新廣州人”,并以此和戶籍人口、非戶籍人口聯系在一起來議論,本身就不科學,因為現在戶籍里的絕大部分都不屬于文革結束時廣州的120萬的廣州人!近700萬的廣州戶籍人口也是“新廣州人”。
廣州的實際情況是,除了成倍增長的戶籍人口還有成倍的非戶籍人口長期生活在廣州。大量非戶籍考生報考廣州公辦高中的“擇校”,已經逐年增加,并使擇校生錄取線倒掛的情況不斷加劇。
一個城市的人口容量是有限的,已經有學者指出,廣州城市的極限容量應該在2400萬,目前已經接近和超過了!如果我們不注意控制常住人口的增長,就根本談不上為廣州人民提供優質的普適的公共服務,這里也包括中等教育服務。而設置“四個三”條件,也是控制常住人口增長的措施之一!廣州市異地中考征求意見稿是在考慮了這樣一個條件下制定的,是有它的合理性的。
中小學教育基本是由地方財政負擔的,這種財權和事權的分工要求,是我們制定政策所必須考慮的實際。如果說要完全放開,中央政府就必須更多的擔負起中小學教育的財政責任。否則,對非戶籍考生進行必要的限制就是一種地方政府必須考慮的政策。就是在沒有戶籍制度的美國,對來本州居住不到一年的外州學生,州立大學也不提供給予本州學生的減免學費的待遇。
我們的異地中考政策,是不對“戶籍和父母工作單位都不在廣州”的考生開放的。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的升學問題的。這些隨遷子女一般應該在父母在廣州取得穩定工作之后才隨遷的。對這樣的外來務工人員,“四個三”條件,可以促使他們更注意尋求穩定職業、更注意參加社保,更注意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是有導向性作用的。
在廣州,要真正對來廣州務工的外地人開放中考,關鍵是要逐步放開入戶,讓更多的真正在廣州工作和居住的外地人能夠入戶成為有戶籍的廣州人。而不是放開非戶籍考生的入讀條件。因此,我以為異地中考政策對錄取比例有限制是必要的,至于比例到是可以根據實際逐步放寬,現在這個比例是妥當的。
要想讓廣州人的生活越來越好,要想廣州的公共服務水平日益提高,是必須要有序的控制常住人口的增長。就像《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的立法宗旨是“讓該來的來得順利,讓不該來的來不了”一樣,我們是讓有“四個三”條件的非戶籍考生可以來爭那10%的學位,但更希望他們很快能夠變成戶籍生。
(作者為省政府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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