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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17年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招生工作考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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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17年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招生工作考生須知

外語、計算機、學校體育學科目考試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考點設在招生學校。

五、評卷

統考科目的評卷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

六、專業綜合課考試與技能考核工作

1.中職升學和高職升學的專業綜合課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廳指定的省級職業教育對口升學專業考核牽頭院校(以下簡稱牽頭院校)負責組織實施,高職升學(師范類專業)的專業綜合課(理論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科目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專業綜合課考試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要加強領導,成立專業綜合課考試和技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紀律監察組和考務辦公室等,全面負責本校承擔的專業綜合課考試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領導部署。紀律監察組負責考核命題及考核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要加強組織管理,加強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規范考核程序;嚴明考試紀律,杜絕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考試安全;嚴肅考風考紀,營造和諧溫馨的考核環境,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務;嚴禁與辦(助)學機構發生任何關聯,確保公正、公平。對在專業綜合課考試和技能考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專業綜合課考試與技能考核時間安排。

中職升學和高職升學的專業綜合課考試時間為7月8日上午9:00—11:30。技能考核時間于7月8日下午2:00起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和方式由各牽頭院校自行安排,原則上7月11日前技能考核結束;18日前各牽頭院校完成專業綜合課和技能考核的評卷、成績錄入與復核,并于7月19日至20日通過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考務管理系統上報省招考辦。高職升學(師范類專業)的專業綜合課考試時間于7月16日至17日進行,由各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課程考試成績于7月23日至24日通過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考務管理系統上報省招考辦。

七、錄取

1.錄取方法:錄取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實施。(1)中職升學和高職升學按照招生計劃和考試總成績(統考科目、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成績總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績的取消錄取資格。對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中職升學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職升學(非師范類專業)考生依次按照數學(思政)、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職升學(師范類專業)按照招生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外語(學校體育學)、計算機成績總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省招考辦對達到我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計算機、外語(學校體育學)、專業綜合課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綜合課考試成績不合格(合格標準由招生學校確定)的考生,省招考辦不予投檔。(3)高職升學退役士兵考生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辦按照遼寧省教育廳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審核名單,單獨組織。(4)招生學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考辦依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工作予以監督。(5)已被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我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招生錄取。

2.高職升學(師范類專業)的專業綜合課需要劃定錄取資格線的,劃線情況正式行文后報省招考辦;專業綜合課成績統一劃線,理論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單獨劃定錄取資格線。

3.錄取工作具體日程安排見遼寧省2017年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工作通知。

4.錄取新生名單由省招考辦審批,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負責簽發。

5.高職升學招生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必須對其取得的專科畢業證書進行核查,沒有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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