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舉報龍川縣新田鎮中心小學校長刁元邦,反映其非法侵占教育用地及經濟等問題,記者就此問題向當地教育部門核實,龍川縣教育局稱經調查,發現部分情況不實。
網民“野狼”近日在網帖中舉報刁元邦非法侵占教育用地建私房。龍川縣教育局回應稱,為解決住房問題,該校原購新田糧食管理所土地,報新田鎮鎮政府同意后興建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此事龍川縣紀委認定屬于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其行為構成違反紀律錯誤,縣紀委已于2011年6月對新田鎮中心小學校長刁元邦作出行政記過處分。2012年11月,新田中心小學已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按法律法規程序將四套安居工程房處置好。
另外,龍川縣教育局在問政大廳回復該網民時稱,鑒于新田鎮中心小學校長刁元邦違規出售該校房產和地皮,以及多年來沒有組織核算小組對中心小學的財務賬進行核算,縣教育局已責成刁元邦校長向縣教育局作出深刻書面檢討,并對其它相關問題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龍川縣教育局也將繼續跟蹤后續處理情況。
針對“野狼”反映學生公用經費使用不明問題,龍川縣教育局介紹,廣東省從2006年開始實行義務教育免學費,省下撥給小學的公用經費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288元,到2012年提高為每生每年550元。學校按學年度上報學生數給上級財政核撥,由于該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從而出現部分學生在學年中間隨父母外出務工而正常轉學的情況,這樣到期末學生數比學年初報數會少,因此形成了一定的差額。經查賬證實,上級所下撥的學生公用經費全部用于改善新田中心小學辦學條件。在查核教育負債和學生公用經費使用方面沒有發現刁元邦校長有貪污、挪用公款等經濟問題。網友提出的“自2003年起,每年套取國家教育資金16萬元,至2012年總額百萬資金流向不明”等說法不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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