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省出臺了中職教育(含技工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以及國家助學金制度。其中規定,三類學生可享受免學費待遇,包括公辦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標準從2500—3500元不等。此外,國家助學金制度還將做出調整,資助對象由原先的“在校農村學生”改為“在校涉農專業學生”、由“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改為“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地域性區分改為由專業區分。
三類中職學生免學費
實施意見由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改委、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人社廳聯合發文,確定了中職教育免學費的三類范圍,即從2012年秋季學期算起,公辦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涉農專業的范圍為,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5%確定。
免學費標準按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對省屬中職學校補助基準定額為每生每年3500元,對地方中等職業學校的分擔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職學校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
廣東省教育廳提供的最新數據表明,全省共有784所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上述舉措將覆蓋全省230多萬中職學生。
助學對象改為以專業區分
新政進一步完善了中職教育國家助學金制度。規定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調整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助學對象以專業區分而不是以家庭所在地區分。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非涉農專業在校學生的10%確定。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于10%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具體比例。助學金繼續按每生每年1500元標準由廣東省財政(含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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