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4月3日對外公布了《2013年廣州市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記者發現,一直備受關注的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政策將推遲三年執行。廣州教育局表示,這是經過多輪向公眾廣泛征求意見后做出的決定。
廣州教育局于1月底公布了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政策,政策提到,要把優質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該政策最初計劃于今年開始執行。然而消息傳出后就備受爭議,爭議主要集中在政策出臺突然,未提前告之,缺乏過渡,給已經就讀初中的學生,尤其是當年即將面臨中考的學生權益帶來沖擊,廣州有逾萬家長簽名表示反對意見。
廣州教育局3日公布的文件顯示,“指標到校”政策在今年制定方案并公布,實施三年過渡期,正式于2016年實施,2016年至2018年,指標分配的比例為30%,今后視實施情況和相關政策規定再作調整。
廣州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透露,關于“指標到校”的具體方案仍然與之前通過征求社會意見達成的方案保持一致,即把廣州全市40余所國家級示范高中30%的招生指標分配到全市近400所初中,其中包括民辦初中。
“指標到校”政策是廣州市根據中國國務院、教育部以及廣東省教育廳的部署和要求,為了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而推行的一項政策。該政策已經在全國其它市如沈陽、長春以及廣東的深圳、珠海等地已試點多年,并取得較好成效。
針對異地中考部分,屈哨兵稱,廣州將根據城市承載能力,進一步明確異地中考的門檻,合乎條件的外來隨遷人員子女不再通過擇校的方式,可直接進入公辦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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