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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職新設專業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后監管”廣東高職新設專業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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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職新設專業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后監管”廣東高職新設專業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后監管”

181個新增專業,43個不合格——廣東省教育廳近日對外發布了針對2013年高職院校新增專業的檢查結果。

在這份“成績單”里,35個專業檢查結果為不合格,6個專業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兩個專業未按規定接受檢查,視為不合格。這意味著,將近三成的新增專業今年不能招生。

這是廣東針對高職院校新增專業辦學質量,首次從事前備案、審批轉向事后的監管和過程管理。“此舉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舉措”,廣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處長鄭文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轉變“倒逼學校認真對待專業設置”。

新專業招生先過“事后監督”關

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處長殷明告訴記者,早在去年上半年,學校2013年新增專業申報材料就上交省教育廳,“和往年一樣,把新專業市場調研、就業方向等做成材料。”

去年7月,《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對外公布,“高等學校高職專業(不含特殊專業)備案”被確定為“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也就是說,廣東對高職新增專業的質量監管,從此前的備案審批,過渡到加強事后監管。

用這位高職院校教育處處長的話講,“比往年多了一道實地檢查”。以往只需審批文字材料,專業的建設可以稍遲一點,保證8月完成建設、9月開學即可,現在則要相對提前。“對學校的要求更嚴了”。

鄭文向記者介紹,省教育廳組織高職教學指導委員會對2013年新增專業進行檢查,對高職院校新增專業是否具備招生條件進行評判。判斷的依據有“專業建設規劃與人才培養方案”、“師資隊伍”、“教學條件”、“素質培養和就業前景”、“相關專業建設情況”等。

其實,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具體要看“專業規劃與人才培養方案與學校定位是否符合”、“專業就業前景與市場契合度”、“是否存在相互支持的學科”等。

記者從某職業院校一份“嵌入式技術與應用”專業的檢查報告書看到,教學指導委員會對該專業“專業建設規劃”、“人才培養方案”、“師資隊伍”、“實踐場所與實訓設備”,按照“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很差”進行匿名投票。最終,教學指導委員會認為,這家院校該項新增專業在人才培養方案定位、師資結構、實訓環境建設與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教育投入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不予通過。

除了通過文字材料了解,教學指導委員會還要到學校實地檢查,確認師資、硬件等方面的準備工作。一些學校聽說要來實地核查,主動向省教育廳申請取消招生,“我們不辦了,條件不夠。”

倒逼學校提高辦學質量

據記者統計,這次審核共有26所高職院校的43個新增專業不予招生。不合格的新增專業中,既有老牌專業如“財務管理”、“會計”、“人力資源管理”,也有這幾年時興的如“物聯網應用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新能源應用技術”等專業。

近年來,產業轉型升級的實踐愈發密集,帶有“節能環保”、“生物工程”、“新能源”等字眼的企業在廣東日漸增多。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符合轉型升級要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學科、專業更容易得到政府的認同與支持。

有6個專業因為不符合規定而“不予受理”。鄭文解釋,有些院校的新增專業未能允許招生,是因為這些專業屬于國家控制專業,須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由教育部審批,如公安類專業即是如此。而且今年教育部規定暫停臨床醫學類專業的申報。

鄭文強調說:“將從事前的備案、審批轉向事后的監管和過程管理,真對待專業設置工作,既要考慮符合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又要服務于產業結構轉型的要求,強化內涵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對于今年暫不允許招生的專業,廣東省教育廳規定,只要學校加強整改,可以列入下一年度專業檢查計劃,如符合規定,可在下一年度招生。

殷明告訴記者,這次學校申報了3個新專業,檢查的結果為兩個合格可以招生,一個經濟類專業被定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還有待通知,但對學校影響不大,“通過了也限招100名學生,學校相關經濟類專業很多,在相關專業增設一個方向也可。”

殷明表示,針對新增專業辦學質量的監督,事后檢查的方式雖然增加了基層的工作量,但有助于提高專業辦學質量,“各學校申報將更慎重”。

辦學自主權利應進一步擴大

針對新增專業,事前備案審批即得到行政部門的審批便可設置,馬上招生。實行事后的監督,即先設置專業,引導學校對專業的開辦進行充分的論證,通過就可以招生。

“這樣,學校的自主權更大。”鄭文介紹,按照事后監督的方式,新增專業不用審批就進入專業庫里,只要專業設置符合學校定位、有市場需求,學校的辦學條件通過核查即可招生。

一位高職院校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對新專業建設要求更高,以往可以申報5個,這次限制只能報3個,“可能是希望把專業做得更扎實”。

熊丙奇認為,廣東對高職新增專業的質量監管,從此前的備案審批,轉向加強事后監管,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后者是先把專業辦起來,有老師,有設備,有‘試運行’的基礎。”

熊丙奇告訴記者,學校設立新專業,有新專業與學校辦學定位吻合、社會有需求等原因,但隨著近年來的擴招熱潮,在原有專業沒有多大擴招空間的情況下,許多學校依賴設置新專業擴大招生規模。“往往做大規模,沒有保證質量。”

針對廣東發布的高職院校新增專業的檢查結果,熊丙奇認為,目前高校新增學科、開設專業,往往都由行政領導、部門決策、拍板,而不是由教授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辦學條件進行充分論證,這導致專業設置十分隨意,同時很難有學校的個性和特色,盲目跟風盛行。迎合行政意圖,是對上負責,而不是對學生負責。

“事后監督,其實還是一種行政思維,這并沒有改變政府管理學校的方式。”熊丙奇表示,高職院校要抓好辦學質量、辦出特色專業,首要的是政府擴大學校自主辦學的權利。

要提高高職院校辦學質量,熊丙奇認為:第一應該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學校甚至可以授予國家承認的文憑,實行“自授學位,社會認證”。由社會、行業、學生來評價辦學質量,將比行政監督更有效;第二學校拓展辦學資源,如增加社會募捐,實行校企合作,引進訂單式培養等更靈活的辦學機制,避免單一模式;第三加大政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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