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4日從廣州市教育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廣州從12月起調整該市公辦幼兒園收費,并計劃對廣州市各級各類公辦幼兒園的2012年秋季新入園幼兒就他們自愿捐贈的捐資助學款,進行協商退款,新的收費標準有效期為5年。
目前,廣州市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達9萬6千多人,包括廣州市各級教育部門辦園、其他部門辦園、國有企事業單位辦園和集體辦園的在園幼兒。調整后的公辦幼兒園收費項目為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含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將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要求來執行,即今年秋季及以后入園的幼兒自2012年12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保教費收費標準執行,但對12月前已收取的保教費,將實行“多退少補”。
所謂的新生和老生的認定是按照今年秋季入園為界,“新生”是指今年秋季及以后入園的幼兒。
據了解,目前廣州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制定于2000年,其中公辦幼兒園最主要收費項目就是保教費,但該標準在12年內并未調整,這也直接影響了辦園質量和水平。
記者發現,調整后的保教費將比之前廣州市上報廣東省政府的公辦園保教費調整標準略低,這也意味著家長承擔保教費占整個辦園成本比例將低于49%。
新學期廣州公辦幼兒園的贊助費也將進行協商退款。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江東強調,退費是在公辦幼兒園執行原有標準的前提下進行,關于協商退還捐資助學款的相關通知還在印發當中,凡符合退款對象的在園幼兒,家長可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的1個月內自愿向幼兒所在幼兒園提交書面退款申請,同時提供幼兒園開具的捐資助學票據等相關證明材料,幼兒園審核后將在半年內予以一次性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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