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5日起,廣東省中山市啟動了對該市中小學校長評定職級的工作。該市共有233名中小學校長申請職級評定,其中47人申請初級、65人申請中級、66人申請高級或特級評定。另有55名校長,申請對接2004年已評定的校長職級。
據該市教育局局長劉傳沛介紹,早在8年前,該市就在探索對全市中小學校長進行職級改革。該市試行以校長職級制取代行政級別制,按照不同的任職資格、條件、崗位職責要求,分為五級十一等,為校長的任用、考核、獎勵、晉升、工資待遇提供依據和管理標準,類似于公務員級別和教師、工程師等專業技術職稱。在新一輪改革中,中山市已將中小學校長職級設為3個獨立的序列:小學(幼兒園)、初中(特殊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每一序列都設置4級7等,從低到高依次為初級校長、中級二等校長、中級一等校長、高級三等校長、高級二等校長、高級一等校長和特級校長。新一輪的評定工作將在本月19日至25日內完成。8年前已評定職級的校長,今年可直接申請認定對應的職級。
據介紹,此次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定,將由校長職級評定資料評價、校長職級評定民主測評、校長職級評定考察學校評價等三部分考評組成。從15日起,由職級改革專家、該市教育局退休干部、退休校長等人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已分別走進學校為校長、校園環境等打分。其中,對中小學校長的民主測評標準,劃分為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初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以及幼兒園六個不同層次,且采用不同的、有針對性的考核標準。如對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考評標準中,對比普通高中校長,增加“多種形式促進學生就業”一項。同時,對申請考核的校長所在的學校評價標準細化,考核標準甚至包括學校生均藏書、校園宣傳物錯別字、廁所清潔無惡臭,無蚊蠅,無污跡等細節。
記者注意到,8年前,該市有副處級學校、正科級學校和副科級學校,與之相應的有副處級校長、正科級校長和副科級校長,學校等級的林立造成了諸多弊端。“教而優則仕”的校長選拔途徑,被人為扭曲,很多校長在教學、治學與行政間的不同角色中存在混淆與沖突。
2010年11月,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中山市與上海市進行對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在實行政級別制時,校長眼睛向上、對上負責;推行職級制后,校長眼睛向下,對教師和學生負責。職級制改革回歸了校長的職業本位。中山市是全國兩個這一改革的試點區之一,因此,中山市的校長職級制改革在全國具有示范效應。”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褚宏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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