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北京3月30日電(記者 劉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天公布,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中組部、人社部聯合下發《關于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第一次從國家層面對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各方面政策作出規定。至此,我國回國工作、為國服務和回國創業三位一體的留學回國工作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意見》指出,留學人員是我國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回國創業逐漸成為留學人員報效祖國、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方式。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是指海外留學人員以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回國創辦企業。留學人員企業一般要由留學人員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者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
據悉,《意見》分別從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貸款、稅收優惠、租金減免、土地優惠、政府采購等方面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給予政策優惠;從戶口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審、計劃生育、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方面積極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營造良好環境,并從搭建信息平臺、交流平臺、投資服務平臺和技術產權服務平臺等方面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支持和幫助。
據統計,目前全國已建成各級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150余家,入園企業超過8000家,兩萬余名留學人員在園內創業,有效帶動了科技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有力推動了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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