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日前正式公布了幼兒園、小學及中學三大教師專業標準(試行),要求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尊重學生并非新鮮話題,被不少地方納入師德考核,但教育部首次制訂的三大教師標準開宗明義地提出“尊重學生人格”,顯然有著非凡的意義,正如教育部師范教育司負責人所言,這套標準的一個重大亮點是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要求教師尊重學生,關愛學生。
尊重學生非常有利于孩子們的人格塑造。教育的本質特征首先是培養學生獨立、真誠、勇敢、剛強的人格。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句名言:“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學真本領,養真道德,追求真理,說真話,識真才,辦真事,做真人,真比什么都重要,一個真字涵養著教育的全部要義與元素。教學生求真,教師首先要率先垂范,以真教人,真誠待人。而當下不少孩子在人格塑造方面是存在缺陷的,自私、軟弱、自主性與獨立性差,有的上了大學仍然走不出父母的“襁褓”。這與重分數輕視人格培養的應試教育有關,也與教育主體與客體地位的不平等有關,作為教育主體的教師對客體的學生缺乏尊重與關愛。此次出臺的教師標準著重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實際上顛覆和糾正了長期以來教育領域主客體關系的偏差。
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對待學生,彰顯著對學生“人權”的重視。我理解“平等”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教師與學生的地位一律平等,教師不能高高在上;二是教師對待每一個學生,包括好生與“差生”、優生與“劣生”都要一視同仁。其實從幼兒園開始每一個學生都有人格,需要得到尊重,但長期以來學校重視不夠,原因首先是傳統的“師道尊嚴”讓教師產生居高臨下管學生的意識與姿態。其次是應試教育以升學率評價與考核教師業績的機制,“催生”教師不平等待人,對學習成績好與差的學生有親疏之分。
尊重學生人格必須摒棄“精神懲罰”。如今體罰學生的現象已大大減少,但“精神懲罰”司空見慣,如冷落“差生”,動輒訓斥、諷刺,其實,“精神懲罰”比體罰更傷學生的自尊與感情。
尊重學生人格還有助于提高教育的創新能力。與西方大學生相比,中國學子創新能力明顯不足,這與性格與人格缺陷大有關聯,一些大學生人格不健全源于基礎教育階段人格塑造的“失誤”與失調,小樹不修枝,長大木彎彎。
重視塑造學生人格是教育之魂,尊重學生的教育才有生機與活力,才能最大程度地激發學生的創新、創造與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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