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發《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6.3萬名貧困地區學生,地方專項計劃安排招生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通知》提出,2017年“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6.3萬名,較2016年增加3000個名額。“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明確指出實施區域的脫貧貧困縣2017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另外兩個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確定,要求實施區域對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安排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國家專項計劃和其他專項計劃的區別
一、國家專項計劃城鎮戶籍也可報考
與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不同,雖然國家專項計劃全稱為“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但不管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只要考生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都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而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能是實施區域當地農村戶籍考生報考。
二、報名及錄取方式有所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考生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志愿填報開始后,按照省級招辦的志愿設置及錄取批次(今年的批次設置、錄取時間等屆時以《實施規定》公布為準)要求填報;而高校專項計劃實際上屬于高校自主招生的組成部分,考生需要各招生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里單獨報名,并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應材料,經專家審核通過后,于高考后規定時間參加筆試和面試(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面試),合格后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比如清華大學的“自強計劃”(即該校的專項計劃),就須經過初評、初試、復試和認定確認及公示等環節,候選人可獲得30/40/50/60分的優惠分值。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愿、單獨錄取,教育部要求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高考成績要求不同
三大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參與招生,也就是說,只達到本二批次分數的考生也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中的部分院校(今年具體招生院校以《招生考試報計劃合訂本》公布為準);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線以往一般為本科第一批省控線,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才能填報(經省招考委同意,個別院校征集志愿后也不能完成計劃,降分錄取的除外);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定是本一線以上的學生。
四、注意把握征集志愿機會
針對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結合各市州配額,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相關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屆時公布為準)。如學校線上生源不足,專項計劃的征集志愿一般則會面向實施區域內所有市州成績達到相應批次線、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的考生,也不再受配額限制,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注意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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