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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新燦 蔣麗君 雷煒:論新高考改革的價值取向與兩難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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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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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新燦 蔣麗君 雷煒:論新高考改革的價值取向與兩難抉擇

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隨后上海和浙江先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迄今已有30個省區市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或思路,新一輪高考改革已形成梯次推進的態勢,高考改革再次成為全國關注的熱點,引發了不同角度的思考和討論。

此次高考改革有三個鮮明的特點:一是頂層設計,試點先行。從《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到《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再到國務院頒布的《實施意見》,體現了頂層清晰的改革思路。二是直面問題,敢于碰硬。對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問題不等、不推、不繞,敢涉險灘,敢趟深水區。三是文化驅動,整體推進。筆者曾提出高考改革經歷“政治經濟驅動”“教育驅動”和“文化驅動”三個階段的觀點,此次改革進入文化驅動階段,改革的觸角深入到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層面,構架了完整的價值取向和改革目標體系,具體而言可以歸納為“一體四面”。“一體”是:以學生為本體,以“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為根本目標;“四面”是:實行文理融通、推進綜合評價、探索過程評價、拓寬選擇空間。要實現改革目標,必須處理好若干兩難問題,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科學選才和公平選才、理想目標和現實條件之間的兩難關系,從而實現“兩翼”齊飛。

一、“一體四面”:新高考改革的價值取向

(一)一體:以學生為本體

1. 從“三個有助于”到“三個有利于”高考改革基本原則的漸變。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首次提出“按照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和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原則,積極推進高考制度改革”。從此“三個有助于”成為高考改革的基本原則。1999年2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2001年5月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和2001年6月教育部關于印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通知再次重申了“三個有助于”的原則。“三個有助于”的目標主體是“高等學校”和“中小學”。

2010年7月《教育規劃綱要》第十二章要求“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三個有助于”調整為“三個有利于”,“學生”首次成為高考改革要考慮的目標主體。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2014年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三個有利于”的排序發生變化,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躍居首位,彰顯出以學生為本的價值取向。

2. 以學生為本是學生教育主體觀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在考試招生制度中的體現。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教育界展開了對學生在教育中地位的大討論,確立了學生是教育的主體的基本認識,體現了對學生個體、個性的尊重。黨的十七大黨章確立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學生為本的教育觀逐漸成為我國教育界的共識。

高考是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隨著學生在教學中主體性的逐步顯現,以及以學生為本教育觀的確立,對學生的主體性以及需求的尊重也滲透在了高考改革的內容中。20世紀80年代以來,高考改革的歷史其實也是學生的主體地位逐步得到尊重的歷史。其一是“擴招”,其次是“擴限”,其三是“擴權”。高校“擴招”在深層次上體現了對學生教育需求的尊重,以取消考生年齡和未婚要求為標志的“擴限”,進一步擴大了受教育對象的范圍;志愿填報時間的調整和平行志愿的全面實施、一檔多投在部分省的嘗試,均體現了對學生主體性的尊重,是“擴權”的具體表現。此次新高考改革進一步確立了學生在高考招生選拔中的主體和本體地位,特別是進一步擴大了學生自主選擇的空間。學生逐漸從“被評價選拔”,轉變為與政府、高校、中學并列的“利益主體”,并通過“自我評價”要素在評價體系中權重的增加,進一步成為“評價主體”之一。從發展趨勢看,隨著高等學校資源的擴容,隨著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圍內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將由單一的學生“被評價”后“被選拔”到合適的學校就讀,轉變為在學校評價學生的同時,向學生“自我評價”和“評價學校”“評價自己和學校的適配性”,自主選擇學校就讀,逐步形成學校對學生的“評價選拔”和學生對學校的“評價選擇”并存的局面。

(二)四面:融通、綜合、過程、選擇

新一輪高考改革圍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核心目標,從四個方面完善評價選拔體系。

1. 融通。取消文理分科,實現知識融通,跨越非黑即白的兩極思維習慣。文理分類是民國以來高校招生考試的基本模式。文理分類既有知識客觀屬性的支撐,又符合人類智能結構的客觀差異,同時也符合在知識總量不斷增加且呈現加速的情況下,學生不可能進行百科全書式學習的客觀實際。但是長期的文理分類產生了嚴重的弊端:在科類上形成了“非黑即白”的兩極思維定勢,在文理之間形成一條鴻溝,不符合科學一方面分化越來越精細、一方面相互影響和融合的發展趨勢;它引導學生形成知識結構、思維特質的嚴重同質化傾向,不利于學生創新精神的培養。浙江省2009年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面向高水平大學的“一類”考試科目設有“自選模塊”,打破文理界限,由學生自主選擇。廣東在探索“3+X”的過程中,也有過打通文理的嘗試。新一輪高考改革,無論是首批試點的上海、浙江兩省市,還是目前已公布初步改革方案的28個省區市,均實行文理不分。這項改革將對國人的知識結構和思維模式產生深遠的影響。

2. 綜合。實行綜合評價,拓寬評價的寬度,改變“唯分數論”線性評價模式。在高校招生環節實行綜合評價是對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我國的教育方針是“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高校招生選拔也理應“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在實踐中,德育考核由于無法精確量化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體育考核主要是身體健康狀況的達標檢驗,平行志愿錄取體系中高中學校提供的思想品德考核(新課改后轉型為綜合素質評介)中的德育、體育、美育等內容無法實質性地發揮作用,從而使得“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窄化成了“唯智考核”,而且基本上采用筆試考核形式,“選人”一定程度上變成“選分”。20世紀80年代和本世紀初先后出現的保送生、自主招生是對“唯智考核”的糾偏,但由于其一方面在評價要素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在推進過程中出現了影響公平性的問題而被迫放慢腳步。浙江省2011年在全國最早啟動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用量化合成的方式實現了全要素綜合評價,較好地處理了統一高考、高中階段綜合表現和高校綜合測試三方面要素的關系。教育部對浙江等省市的試點實踐進行提煉,并用“綜合評價招生”的名稱向全國漸次推開,同時要求各省區市探索在統一高考招生模式中如何發揮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

3.過程。探索過程評價和發展性評價,延伸評價的長度,破解“一考定終身”難題。關于“一考定終身”的概念,筆者認為存在兩個問題:①一考能否定終身?在大學生不包分配、自主擇業,大學畢業生和國家干部身份脫鉤,社會職業流動加速以后,一考事實上已經無法定終身。②是否只能“一考”?事實上,高考從來沒有限定過考試次數,畢業當年沒能正常發揮真實水平的考生完全可以在下一年、乃至多次以往屆生的身份參加考試。從這個意義上說:“一考定終身”如果改為“一考定取舍”更為確切。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一年一度的高考確實在同一個年級的學生中分化出“成功者”和“失敗者”。在20世紀70至90年代高考錄取率很低的時候,相當數量考生因為沒有正常發揮而落榜。在高考錄取率高達80%以上的今天,參加復讀的考生越來越少,相當數量考生帶著沒有完全發揮真實水平的遺憾降格以求地錄取到非理想的學校就讀,而這對他們今后的人生路將產生決定性的深遠影響。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一考定終身(一考定取舍)”是一個真命題。

“一考定終身(一考定取舍)”具有以下弊端:①一次考試無法準確反映考生的真實水平:一方面,考生在考試中的臨場發揮受競技狀態和考場環境的影響,考生在競技狀態不佳時參加考試,或者考場的設備和外部環境出現偶發因素對考生的應考產生很大干擾,都會降低考試的信度和效度;另一方面,試題是對知識總體的抽樣測量,考生的復習點和試卷的抽樣點是否契合有很強的偶然性,這兩方面因素決定一次考試“測不準”;②正因為一次考試有如上的不確定性和“測不準”性,而這具有不確定性的成績又決定了考生能否上線,能否錄取到理想的學校,所以考生應試期間的心理壓力普遍很大;③一次考試造成了“成功者”也造成了“失敗者”,因此會對部分考生產生短期或長期的負面影響,甚至形成長期的心理陰影。

針對“一考定終身(一考定取舍)”,新一輪高考改革探索過程評價,打出了組合拳:①高中學考納入高校招生評價體系。“3+3”的考試科目中,前一個“3”(語數外)為統一高考科目,后一個“3”是高中學考科目。高中學考科目理論上可以在整個高中教學的適當時間安排考試,這樣,一方面從每一門科目看,高中學考是終結性考試,從整個高中階段看,又具有過程考試的屬性。②高中階段綜合表現在“三位一體”和自主招生等多元綜合評價選拔模式中發揮重要作用,更是實現了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發展性評價的結合。③部分科目一年多考。迄今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30個省區市,外語科目均實行一年兩考。浙江進一步實行外語和3門選考科目均一年兩考。

4. 選擇。擴大選擇,促進學生在共同基礎上的有差異、個性化發展。擴大選擇主要有兩個舉措:一是改單一評價選拔模式為多元評價選拔模式,使學生可以自主選擇升學路徑、通道;二是擴大選考科目空間,改原來文理分科套餐式考試科目為“必考+自主選考”的自助餐式科目設置,使學生可以學其所好、考其所長,改“補短”教育為“揚長”教育,解放學生的個性和自主意識。

二、兩翼齊飛:新高考改革必須妥善處理的兩難關系

高校招生作為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社會行為,其制度設計面臨眾多兩難問題。高考改革的歷史實際上就是調諧、處理種種兩難關系的歷史。新一輪高考改革深入文化層面,敢涉深水區,更是觸及多種兩難問題。

(一) 兩難問題的表現

兩難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 “考什么”的問題,主要是科目設置及相關問題。①按文理分科還是文理不分設立考試科目。2009年教育部有關部門就此問題廣泛征求意見,贊成和反對取消文理分科的意見基本持平。此次啟動新高考改革后社會輿論幾乎全部支持取消文理分科。②“語數外”是否各校各專業類必考?③科目數多還是少。科目數多有利于引導學生全面發展,但過多一則不利于體現高等學校教育的專業特性,二則會加重學生學習和考試負擔。④科目數整齊一律還是可以由學校、學生自主選擇,高校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范圍和學生的實際選考科目是必須全部對應還是只要一門對應即可。考慮到可行性,新高考改革改為學生的實際選考科目和高校的選考科目范圍只要一門對應即可,所有學生的考試科目均為“3+3”。⑤高中學考和高考作為兩種不同類型的考試,應該承擔達標還是選拔的職責?硬掛鉤還是軟掛鉤?此次新高考改革實行的是部分硬掛鉤、部分軟掛鉤:高考科目瘦身,高中學考的部分科目經考生選擇后與高考科目掛鉤。

2. “誰來考、怎么考、怎么評價”的問題。包括:①擴大學校自主權、增加學校自主測試在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并要做到確保評價的公平性客觀性。②高考難度問題。過難會加重學生負擔,與減負的要求不符合,過易則難以實現區分和選拔的功能,同時對學習水平比較高的學生不利。③題型問題。客觀性試題標準唯一,利于控制評分誤差,排除主觀因素影響,且有利于擴大知識考核點的覆蓋面,但是不利于考核學生的思維過程和表達能力;主觀性試題剛好相反。④考試次數問題。⑤賦分方式問題,等等。

3. “怎么錄取”的問題。①高考加分,加還是不加?②定向招生和面向全體的關系,普惠公平和補償性公平的關系。③平行到院校還是平行到專業?④高校按專業招生還是按類招生,等等。

(二)兩難問題涉及的三項要素和四對范疇

1. 三項要素。三項要素是科學性、公平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科學性”指的是高校招生的制度設計、高校招生改革必須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有利于高校選拔到適合培養的學生,有利于學生增進素質、健康成長;“公平性”是指在高校招生過程中必須對全體考生一視同仁,機會對全體考生開放,招生學校和專業對報考的考生群體必須采用一致的評價標準,信息公開,程序規范;“可行性”是指改革舉措必須與現實條件相適應、匹配,具有可操作性,能為社會所接受。

2. 四對范疇。四對范疇是“科學性和公平性的關系”“科學性和科學性的關系”“公平性和公平性的關系”“科學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的關系”。在四對范疇中,“科學性和公平性的關系”“科學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的關系是制約新高考改革的兩對最基本的兩難范疇。科學性和公平性反映的是價值觀上的兩難關系,科學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反映的是方法論上的兩難關系。

第一,科學性和科學性的關系。有些兩難問題反映的是科學性坐標上不同角度的考量和取舍。最典型的問題是高考科目設置應強調對基本素養、高等教育共性的要求,還是突出對專業素養、不同高校個性的要求,“語數外”是否必考?此外,在三位一體、自主招生多元綜合評價選拔模式中,是突出基本素養的考核還是專業素養的考核,也是同一個問題。這個問題與高校的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有關。

第二,公平性和公平性的關系。在公平性坐標上最典型的兩難問題是普惠性公平和補償性公平的兩難關系。新一輪高考改革,一方面增加全國統一命題的分量,另一方面加大面向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的力度,體現了調和兩難關系的努力。

第三,科學性和公平性的關系。科學性和公平性,或者說科學選才和公平選才,是制約高考改革的最基本的價值范疇。科學性在本質上反映的是求真的要求,公平性在本質上反映的是求善的要求。兩者在本質上是相通的,但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也會相互矛盾、相互制約。

科學性和公平性兩難關系最典型的表現是如何處理統一考試和綜合評價的關系。這是一個多種兩難因素交集的復雜問題:①科學性和公平性的考量:大規模的選人機制到底是唯智、唯分選拔還是綜合評價選拔,是一個兩難問題。新一輪高考改革為克服“唯分數論”的弊端,強力推進綜合素質評價,選拔綜合素質高的學生。浙江的“三位一體”招生、上海的春季考試招生,都取得了可喜的進展。學校自主測試、評價有利于實現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有利于考核學生和學校的適配性、適配度,因此有利于提升評價選拔的科學性;但是學校自主測試環節能否確保公平,特別是當自主測試的招生數量大幅擴大以后還能否像少量試點階段那樣嚴格管理,是社會關心的,需要建立一種長效的自律、制約和監督機制。②科學性上政治因素的考量。堅持國家考試所特有的有利于體現國家意志、強化凝聚力、向心力的作用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促進學生個性發展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很大的課題,需要統籌考慮。③科學性上經濟因素(投入產出效益)的考量:相對于筆試,面試、操作技能考試等的復雜性倍增,當多元綜合評價的招生數量大幅擴大后,高校的投入也將大幅增加,高校是否愿意增加人財物的投入。此外,是否所有類型的學校、專業都需要采用多元綜合評價方式,是否所有的學生群體都適合多元綜合評價方式,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科學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理想目標和現實條件的關系。這次改革,先行試點的上海、浙江在方案設計的諸多環節上都恰當地處理了科學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的關系,使得改革試點得以順利推進。一是通過選考機制的設立實現了文理融通;二是通過高校選考科目范圍(1~3門)和學生實際選考科目(3門)之間一門即可的機制的設計,使選考得以付諸實施;三是通過等級賦分的簡明、直觀辦法力求解決選考科目之間的等值問題;四是在“一考定終身”和一年多考的矛盾關系的處理上期冀實現科學性和可行性的和諧統一。新一輪高考改革切實邁出了步子,目前已經公布改革方案或改革思路的30個省區市都無一例外地對外語科目實行一年兩考,浙江省則對外語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7選3)都實行一年兩考。

同一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被冀望起到多方面的作用:①減弱考生競技狀態和考場設備、應試環境等方面的偶發不利因素對選拔結果的影響程度,更準確地反映考生真實水平;②有利于分散和減弱考生的心理壓力;③可以發揮前一次考試經歷對后續學習和考試的診斷和反饋作用。可見一年多考的制度設計具有很強的科學性。但在實行過程中,由于 “7選3(6選3)”和“一年兩考”的疊加,帶來了教學組織方式的深刻變化,形成了一種全新的教學生態,校長、教師在觀念上和教學方法上都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學生在學習上也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此外,全新的教學生態面臨應試教育慣性的干擾和影響。有的家長會按照教育規律理性選擇考試次數和考試時間,也有的會從博弈的角度出發,試圖獲得短期利益,并對學校施加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年多考的制度設計需要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

綜上所述,新高考改革圍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目標,從文理融通、綜合評價、發展性評價、擴大選擇等四個方面著力,立意高遠,打破了原有的教學模式和思維方式,必然經歷由不適應、不習慣到逐步適應、習慣的過程。在堅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動搖的前提下,對試點方案的一些技術性、細節性的設計,應在調研、總結和評估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研究,正確處理科學性和公平性、科學性和可行性的關系,使改革朝著黨中央國務院指明的方向更加健康地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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