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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發文禁止教師從事“微商” 仍處在自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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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發文禁止教師從事“微商” 仍處在自查階段

一紙紅頭文件,攪動福建晉江教育界,也引發全國性關注。

3月21日,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印發文件,禁止全市范圍內包括在編及合同制教師在內的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并要求下屬各學校啟動“自查自糾”,同時開通家長舉報熱線。在文件中,晉江市教育局將這一政策的動機,解釋為部分教師從事“微商”,已“影響正常教學工作”、“損害教師隊伍形象”。

文件下發十天,執行卻不樂觀。昨日,晉江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確認,目前尚未接到舉報線索,也沒有處理一名在職教師。其表示,教師從事“微商”,取證及認定都是難題,目前仍停留在“自查”階段,對沒有自行整改的,將由紀檢部門介入。

嚴查“微商” 教師需簽《承諾書》

2017年3月下旬開始,一場名為“教師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自查自糾會議”的活動,陸續在福建晉江境內多所學校開展。會議內容包括“學習相關文件”,并簽署《承諾書》。

以晉江市池店中心小學為例,該校教師公開承諾,“拒絕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

這場活動,源起晉江市教育局印發的一份文件。新京報記者獲得的這份名為《關于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稱,因“有群眾反映”,晉江教育系統中,有“少數教職員工無視法規和紀律的約束,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導致“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教師隊伍形象”。

據此,晉江市教育局要求下屬各學校對照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教職員工,要逐一進行教育談話,“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要求涉及對象及時糾正整改”。

上述文件中稱,禁止從事“微商”等活動的對象,是包括在編及合同制身份在內的晉江全市教職員工,對存在問題且未自行整改者,將由晉江市教育局、晉江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調查處理。此外,教育局也將不定期對各學校執行情況展開督查。

晉江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稱,下發通知的原因,系教師從事“微商”行為客觀存在,加之家長投訴,因此要求學校通過自查自糾來進行整改。這名工作人員強調,上述通知屬“內部文件”,“主要是給教師確立一個導向,專心教學,而不是為了處罰教師。”

尚未有教師受到處理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晉江市教育局出具的文件中,附有舉報熱線。昨日,新京報記者撥打這一電話,對方自稱晉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員,其表示,盡管開通舉報已有10天,但目前尚未接到一條舉報線索,也沒有處理一名在職教師。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在實際操作中,對從事教師“微商”行為的認定及取證,均存在困難。“如果只是在朋友圈發了商品信息,沒有具體交易,就很難確認。” 其表示,如果接到家長舉報,教育局將進行調查核實,除了相關證據外,還需教師本人承認,并有證人證明等完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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