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高校科技成果轉化 將實行“動態備案”
如何加強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管理新機制?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于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對市屬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實施“動態備案”,以改革和創新學校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促進高校創新能力建設。
市教委要求,市屬高校應建立并公布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鼓勵、規范和指導教師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據介紹,市屬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一般應包含但不限于四個方面的內容:1.明確管理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職能部門和職責分工;2.科技成果使用、處置管理制度;3.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4.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規范流程和內部決策機制。
各高校根據文件精神,須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報告制度,指定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動態備案”,定期匯總學校的科技成果情況、科技成果處置情況、收益分配情況和科技成果轉化后的報告。2015年起,定期匯總報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報送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動態備案于科技成果轉化以后一個月之內報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
據了解,11月30日前,各技術轉移中心試點高校將完成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的制訂工作。同時,其它市屬高校也將加快此項工作的開展進度,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學校建立合理的技術轉移體系,學校在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制定后一個月內報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備案。
據悉,新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實施后,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系統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其股權激勵暫行實施細則〉的通知》(滬教委科〔2013〕14號)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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