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6日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規劃》指出,落實學費代償、資金補貼、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就業。
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規劃》提出,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寬就業領域。在產業結構調整中,著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產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各類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
《規劃》稱,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崗位,統籌實施基層服務項目,落實學費代償、資金補貼、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就業。健全基層服務保障機制,暢通流動渠道,拓展扎根基層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通道。
《規劃》表示,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能力。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創新就業信息服務方式方法,注重運用“互聯網+就業”模式,加強就業市場供需銜接和精準幫扶。加大就業見習力度,做好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
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規劃》要求,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就地就近就業。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基地建設,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合理引導產業梯度轉移,創造更多適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機會。加強部分行政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監測。
《規劃》稱,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按照政府推動、市場主導的原則,加強勞務協作,積極促進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的勞動力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建立健全勞務輸出對接機制,提高勞務輸出就業脫貧的組織化程度。
輸出地要摸清底數,準確掌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有就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未就業人員以及已就業人員基本情況,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輸入地要動員企業參與,實現人崗對接,保障穩定就業。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體制機制,積極開展扶貧小額信貸、助學貸款、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等業務,支持貧困人口通過發展生產實現就業創業。依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信息數據精準識別幫扶對象,建立臺賬,制訂計劃,實施“春潮行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
統籌其他群體就業
《規劃》提到,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就業援助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開展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做到零就業家庭“產生一戶、援助一戶、消除一戶、穩定一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一批確實難以通過市場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至少有一人就業。加強社會救助與就業聯動,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并通過“低保漸退”等措施,增強其就業意愿和就業穩定性。
《規劃》表示,高度重視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將職工安置擺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突出位置。堅持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依法依規的原則,分類施策,精準發力,拓寬分流渠道,加強轉崗再就業幫扶,做好去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安置過程中要發揮好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
落實通過失業保險基金發放穩崗補貼等扶持政策,引導鋼鐵、煤炭等行業困難企業以協商薪酬、靈活工時、培訓轉崗等方式穩定現有工作崗位。充分發揮中央獎補資金作用,通過轉崗就業創業、托底安置、內部退養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職工。
《規劃》指出,做好特定群體就業工作。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高度重視青年群體就業工作,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幫助其就業創業。統籌做好殘疾人、少數民族勞動者、退役運動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群體就業工作。消除針對特定群體的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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