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新高考錄取方案出臺,標志著國務院于2014年推出的考試招生改革方案進入到了實質的落實階段。其基本思想遵循了國家的新高考改革精神。筆者對它的美好未來充滿信心。但就其錄取的一些具體規則,筆者認為仍然有可以完善的空間。
關于考生的志愿填報及投檔錄取問題,此次方案實行分段填報,分段投檔錄取,即將學生按高考總分排名次,分成前20%名、前60%名、前90%名三個分段,先由總成績的前20%名學生填報志愿,填報后即進行投檔并錄取;第一分段填報并投檔錄取結束后,立即統計并公布剩余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第一分段考生,連同第二分段考生在剩余的招生計劃中再次填報志愿,再次安排投檔錄取;依此類推。每次考生可以填報不超過80個學校+專業的志愿。80個志愿!為了增加考生的選擇權,浙江省的招生部門也蠻拼的。但對此我并不欣賞。為什么呢?在升學這個問題上,學生們填志愿時最大的困難是什么?就是不知道我現在填報的這個學校、專業,其他哪些人填了?分數怎么樣?我能否保證錄取?這也就是我經常說的投標模式,學生在填志愿時互不知道各自的填報信息,這就難以避免某些專業學校門可羅雀,而有些專業學校門庭若市。不錯,80個學校的選擇大大地提高了學生的志愿命中率,但這依然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選擇的,對于學生來講依然不能稱為是科學決策。如何讓學生做到真正的科學決策呢?那就是把投標模式變成拍賣模式(詳見筆者10年前的一篇文章《從“投標”到“拍賣”——試從博弈論談高考錄取規則的改革),即在增加選擇權的同時,把最后一個最重要的信息也披露出來,這就是學生填報志愿的實時信息,怎么做到呢?互聯網嘛!學生既然在網上填報志愿,那么就讓網絡把學生填報志愿的信息實時的公布出來,在一定的時間段內,讓學生根據實時的志愿填報信息無限次的調整志愿,從而確保自己始終處于被錄取的狀態。這種志愿模式被稱為實時動態志愿,它已經在我國內蒙古地區成功地實施了近十年。所以,我以為,既然我們都已經給了學生80個志愿的選擇權,何妨讓他們在一定時間段內無限次的選擇志愿,從而確保始終處于錄取狀態。最終讓每個學生各歸其位,各得其所。
寫到這里,有人要跟我打擂臺了,他們會說,實時動態志愿也不能解決學生的科學決策問題,因為每一個人都想進入好學校,剛開始填志愿時,學生可能填的并不是他想進的學校和專業,而是想這一時段結束時換到更好的學校和專業中去,這樣以來,每個人都會在最后時刻想著另換志愿,那還不集體瘋掉了?所以,他們認為還是過去信息不對稱的好,大家都在渾渾噩噩中達到整體相對的理想狀態。我說,這種人只是迷信于技術萬能,幻想著只通過技術革新或者改造客觀環境來達到理想狀態。殊不知,要實現理想,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我們還要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具體到這件事情,我們在填志愿的同時,要對學生進行相應的觀念革新,即什么是好學校、好專業?是不是分數高的學校和專業就是最理想的?對于每一個人來說,是否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就是最好的?顯然不是!那么我們現在每所中學里開設的學業規劃課程,不就是要改造學生、家長以至老師的陳腐觀念么?就是要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報考合適的學校專業,而非錄取分數高的學校和專業。按照人們的實踐和心理學家的理論,人群天然地分成不同的性格類型和興趣愛好,這就自然地形成了不同的報考傾向,怎么可能都去追求分數最高的那個學校和專業呢?所以,每一名學生在志愿填報時實現各歸其位、各得其所是可以預期的。并且,事實勝于雄辯,從實踐來看,內蒙古實行了近十年的實時動態志愿不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么?
因此,筆者建議,作為高考改革排頭兵的浙江,在高考錄取模式的設計上可以向內蒙古看齊,把改革的紅利完全地釋放出來,從而實現最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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