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大學生就業,在剛剛過去的11月,人社部專門下發了《關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今年國家開始發放就業補助。”人社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關于幫扶大學生就業,國家層面一直強調“要發揮中小微企業的就業容納作用”,基于此,去年5月份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中就曾專門強調,“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享受1年社保補貼。”由此可見,在政策的鼓勵作用之下,小微企業招聘應屆畢業生的積極性,在某種程度上或許會有所增加。
幫扶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利好導向,顯然是值得稱贊的,在此無需做過多贅述。只不過,在討論“發揮中小微企業的就業容納作用”的同時,我們必須要思考一個前提,那就是高校畢業生愿意去小微企業的積極性到底有多大?否則,僅僅是單方面鼓勵小微企業去增加招聘名額,也很有可能是“一邊熱”。
從該報道來看,我認為其所采訪的案例是不能夠說明問題的。試問,僅從一名北京高校的畢業生口中說出“想在北京先工作一兩年然后回老家,不太看中戶口、國企這些因素”,就能證明小微企業的吸引力變大了嗎?我看恐怕未必。
不妨再來看一組數據,今年8月份,國家統計局公布“2016年北京高校學生創新創業及就業意愿調查”結果,調查對象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24所在京高校的1686名應屆畢業生,結果顯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仍是畢業生首選。這個結果就很能說明問題。那么在此背景下,單方面鼓勵小微企業去容納大學生就業,效果或許并沒有那么明顯。
那么,畢業生不愿意去小微企業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最起碼有兩個背景是不可忽視的:其一,相對于小微企業而言,體制內工作的性價比或許更高,其他的不說,但是戶口這一項,就可以吸引太多的優秀畢業生;其二,那便是當下民營企業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據統計,今年一季度民間投資同比增長5.7%,比去年同期增速降低了7.9個百分點,媒體已經多次關注中小企業倒閉潮了。那么在這樣的雙重背景下,小微企業的吸引力豈不是變得更小了嗎?
這也就意味著,要想引導高校畢業生去基層、去小微企業,只是以補貼形式激勵企業方,或許還不太夠;與此同時,還需要以務實的政策,來改變畢業生就業觀,讓他們愿意主動去基層、去小微企業。而政策的著力點就在于:一方面,逐漸剝離體制內福利,以降低相應工作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即要激活民間資本,讓中小企業更有活力,更有競爭力,更有吸引力,讓畢業生更愿意去。有此前提,再在政策層面上刺激小微企業去招納高校畢業生,效果或許將會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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