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的命題原則、 考試科目、內容和形式
命題原則
根據高等院校藝術專業招生、教學需要,依據《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參照義務教育中學階段課程標準,注重考查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
考試科目、內容和形式
音樂類
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基本樂科滿分為90分,其中,視唱40分,練耳25分,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25分。
②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須在報名時確定其中一項作為主試科目。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試科目滿分為190分。
聲樂或器樂考試時,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須自報三首歌曲或兩首樂曲,考試時由計算機考試系統隨機抽取一首作為考試曲目。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鐘,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8分鐘。
③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須在報名時確定其中一項作為加試科目,加試科目必須與主試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其滿分為20分。
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
美術類
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寫60分,色彩120分。
①素描:8開畫紙,人物頭像(提供相關圖片或世界美術史上名家作品圖片)。
②速寫:8開畫紙,全身人物動態速寫(提供相關文字或圖片)。
③色彩:4開畫紙,完成一幅色彩靜物畫。
廣播電視編導類
考試科目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筆試包括影評寫作和故事創作兩個科目,滿分為200分,影評寫作和故事創作各100分;面試包括才藝展示和綜合素養考查兩個科目,滿分為100分,其中,才藝展示20分,綜合素養考查80分。
①影評寫作:考生觀看影視作品,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影評寫作,字數不少于1000字。
②故事創作:考生根據關鍵詞、材料或命題故事,按題目具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編寫一個故事,字數不少于800字。
③才藝展示:考生僅限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誦、小品五類中任選一項進行展示。考試現場僅提供鋼琴,其他樂器須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伴奏音樂,請事先用標準MP3格式作為唯一文件存儲至普通U盤,考試現場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將任何具有錄、放音功能的電子產品帶入考場。
④綜合素養考查:考生考試現場回答與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知識及專業能力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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