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調整錄用名額的公告
按照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涼山州公安局、涼山州林業局、涼山州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數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的規定,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的涼山州報考人員報名繳費統計情況,現對繳費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作如下調整: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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