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政局6日通報,為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體制改革,近日全面鋪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無須再找業務主管單位掛靠。
市民政局近日印發《關于實施“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社會創新項目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規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全面鋪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此前,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放開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等8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
據市民間組織局局長唐國平介紹,直接登記指除國家法規規定須前置行政審批的情況外,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即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無須經相關部門前置審批,也即無須找業務主管單位掛靠。目前,需要前置審批的領域主要涉及教育、培訓、衛生、博物館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唐國平表示,實施社會組織直接登記,一方面并未改變相關業務部門對社會組織依法和業務指導的職責;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各有關部門將之納入指導監管范疇,最終形成“登記機關統一登記、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的依法監管體系。《方案》中,明確了公安、消防、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等有關職能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監督責任。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