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滬上普通高校開招高水平運動員
近日,市教委聯合市體育局發布通知,要求各有關高等學校、各區縣教育局和體育局做好2014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實施體育特長生加分工作。通知指出,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實施體育特長生加分工作,將嚴格執行推薦責任制度,落實考生參賽資格代表學校及區縣體育部門職責,并實行招生工作責任追究制和違規考生退出制度。
組織高水平運動員統測
據悉,考生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當年高考報名手續后取得高考報名號,其中在上海報名的考生須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補充通知》規定的在滬高考報名資格。
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方可報名:一是高中階段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正式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二是具有高中階段畢業同等學力,參加所在運動隊正常訓練,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2011年以來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據了解,關于體育專項測試,按照教育部要求,上海將組織體育專項統一測試(以下簡稱“市統測”)。各招生院校可組織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以下簡稱“校測”),招生院校應根據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學校測試標準和選拔辦法。“校測”的要求不得低于“市統測”的測試標準。
此外,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由招生院校在事先公示的名單中擇優確定正式招收名單,招生院校應向市教委申請并向市教委(體衛藝科處)提供相關名單,市教委會同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核。此類考生名單須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學校網站進行不少于兩周的公示。審核及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各招生院校中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該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六類體育特長生可加分
值得注意的是,有六類學生可以作為體育特長生獲得高考加分。
一是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在滬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有效高考報名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二是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三是獲得田徑、游泳等2個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四是獲得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網球、射擊(射箭)等8個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五是參加所在運動隊正常訓練,在高中階段參加市教委、市體育局認可的體育比賽(見附件3-5),并符合規定的項目名次成績,由本人申報、經學籍所在學校、在訓單位審核公示,區縣教育和體育局及由市教委和市體育局指定的部門復核和資格認定;六是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網球、射擊(射箭)等項目參加“市統測”合格且經集中公示無異議的考生。
同時符合一、二項條件或一、三、六或一、四、五、六項條件的高中畢業體育特長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績原始分上加20分;同時符合一、五、六項條件的高中畢業體育特長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上海高校投檔。考生的運動項目名次、運動等級、其他榮譽稱號等加分不可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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