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僑辦消息,為落實黨和政府對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學生的照顧政策,北京市僑辦定于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為在京參加2017年高考的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學生辦理身份證明。請各區僑辦要做好僑胞引導和政策解答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辦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一層B區9、10號市政府僑辦窗口(出行方式及電話見附件1)。
咨詢電話:89150061
二、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僑辦窗口”(以下簡稱市政府僑辦窗口)提交《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學生辦理高考身份證明申請表》及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申請表見附件2)。
2.市政府僑辦窗口初審、復審后,向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出具《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學生報考大專院校身份證明》。
三、提交材料
(一)歸僑子女(不含孫子女)身份證明
1.考生父(母)親的《北京市歸國華僑證》、《戶口簿》;
2.考生父(母)親與考生有效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經我市公證機關公證出具的親屬公證或歸僑檔案所在單位(司、局級)統戰(組織、人事)部門核定的歸僑與考生親屬關系證明;
3.考生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華僑子女(不含孫子女)身份證明
1.考生父(母)親在國外定居的,應持我駐外使(領)館或住在國駐京使(領)館出具的華僑身份公證書、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符合華僑身份認定所需的出入境記錄等材料(華僑身份認定標準及需提交材料見附件3);
2.考生父(母)親與考生有效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經我駐外使(領)館或我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公證;
3.考生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三)歸僑學生身份證明
歸僑學生本人的《北京市歸國華僑證》、《戶口簿》、《身份證》。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身份證明
1.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學生需提交具有參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資格的相關證明;
2.相關身份證明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交,其中歸僑的有關證明需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僑務部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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