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做好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體育特長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對體育特長生的申報條件、體育特長生測試、加分申報程序、加分確認及使用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通知對體育特長生的申報條件、體育特長生測試、加分申報程序、加分確認及使用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通知規定,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2017年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申報體育特長生:
(一)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二)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三)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項)合格的考生。
另據通知要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特長生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三個部分:
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0月21日至22日。地點在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中心)(以下簡稱縣招考辦)。網上繳納專項測試費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網上繳納夏季高考文化考試費隨普通類考生一并進行。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此外,確定為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錄取,可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參加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員錄取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更多詳細信息可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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