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重慶市居住證實施辦法》施行,在重慶居住的非重慶籍公民均需申領居住證,辦理后將享受更多福利待遇。為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通過重慶晚報進行解讀。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市公安局流動人口管理咨詢投訴電話:023-63962398。
實施背景》》
昨天,治安總隊介紹,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我市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制定《重慶市居住證實施辦法》。
申領對象》》
在渝居住的非重慶籍公民。一般情況,應由本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請;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監護人、近親屬代辦。
申領條件》》
在渝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申辦材料》》
本人身份證、2張1吋彩色登記照、居住地住址、就業或就讀證明、《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能證明監護或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或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證明等。
享受福利》》
該辦法施行后,將進一步細化政府及有關部門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就業、住房、衛生、文化體育等10類基本公共服務,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選舉與被選舉,參與公共決策和社區事務管理等5類權利,以及滿足條件可就地參加高考、在居住地應征入伍等9類便利。
辦法規定,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接受義務教育和按規定就讀普通高中、職業中學、民辦中學,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連續就讀3年學籍的,可以參加高考;取得當地居住證3年以上的適齡青年,可以在居住地應征入伍。
此外,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重慶晚報記者 黃河
注意事項
1、每年簽注
昨天,市治安總隊民警提醒,居住證每年需簽注1次。按居住證上發證日期起算,居住證持有人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后,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2、變更手續
辦理居住證后,不管是跨區縣住址變動,還是區縣內換小區、換單元,只要住址發生變動,都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證明,到現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3、換領補領
居住證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發生變更或更正的,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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