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對我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對象、科目、方式、時間安排、成績呈現及使用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
辦法同時給出了改革的時間表:在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中選擇一定范圍開展學業水平考試試點,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建立和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整體與高校招生錄取改革全面對接。
什么是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 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升學以及社會人員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是分析和評估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參考,是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也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于普通高中課程管理、監測和督促學校認真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范教育教學行為的重要手段。
湖北怎么考?
考試對象
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
考試科目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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