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時間出爐,京籍學生將于11月9日起提交報名申請,非高中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隨遷子女仍只可在京報考高職,需在10月11日起提交報名申請,其父母須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且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
部分在京少數民族考生不再加分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昨日公布的《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參加明年高考的京籍考生需在11月9日起提交報名申請。
市考試院提示,今年高考報名的同時將采集部分照顧政策資格信息,符合相關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供證明材料。
據介紹,報名時采集的照顧對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的應屆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今年4月市教委公布的“北京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方案”,從明年起,少數民族范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校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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