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湖北省將全面實施“新高考”。“新高考”將如何落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怎么考?什么時候考?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3個科目如何選擇?這些話題成為考生和家長的關注焦點。
昨日,省教育廳發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詳細介紹了我省“新高考”的選考辦法,宜昌市夷陵中學校長高圣奉對此進行了解讀。
關鍵詞一 考什么?13個科目全考
從2018年入校的高一新生開始,所有高中生都必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指出,國家規定的普通高中課程的13個科目,全部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待條件具備時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個科目,由全省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考試,實行網上閱卷。考試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實行電子監控。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音樂和美術)、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為考查科目,由省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統一制定考試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信息技術、外語等科目待條件具備時實行全省統一機考。
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實驗操作及外語科目聽力和口語的考試也納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具體考試方式和組織形式另行制定和公布。【解讀】何為學業水平考試?高圣奉說,通俗的理解,學業水平考試就是高中階段的畢業考試,跟全國統一高考沒有關系。目前,很多學校都會組織學業水平考試,證明學生完成高中階段的學業。
關鍵詞二 啥時考?每年6月和12月
省教育考試院介紹,全省統考科目每年組織兩次考試,分別安排在6月和12月。我省最早在2019年組織首次全省統一的學業水平考試。2018年,會在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中生中選擇一定范圍開展學業水平考試試點,積累經驗,試點考試成績不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據悉,學生在高二上學期期末,可首次參加全省統考科目的考試。考試不合格的科目,允許學生參加一次補考。學業水平考試必考科目成績報告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不合格人數比例控制在2%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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