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教育部發布《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記者9月26日從云浮市教育局了解到,云浮市目前正在統計有關數據,抓緊推進該項惠民政策的落實。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中學生。各省(區、市,下同)免學雜費學生人數由各省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等有關數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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