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財政局、南安市教育局聯合下發文件,從2016年起,南安市逐步調整提高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進一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經費保障水平。
具體標準為,2016年每生每年從55元提高到300元、2017年600元、2018年達到每生每年900元。
據了解,南安現有公辦普通高中學校21所,在校學生2萬多人,經測算僅2016年需增加財政支出499萬元。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嚴格按照公辦普通高中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數,結合學校年度事業發展、辦學效益等實際情況進行分檔核撥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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