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教育廳公布,又有一批學校通過認定成為省級示范性高中。
按照《貴州省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升類及創建評估方案》的相關規定,在學校申請、縣和市教育局層層申報、專家組兩次評估的基礎上,經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議,報經省教育廳黨組8月31日會議研究審定,同意銅仁第一中學等3所省級示范性高中通過升類評估,遵義市第二高級中學等10所學校通過省級示范性高中創建評估,鳳岡縣第二中學通過省級示范性高中復查評估。
升為“一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2所):銅仁第一中學、興義第一中學。
升為“二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1所):鳳岡縣第一中學。
授予“三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10所):遵義市第二高級中學、遵義市新舟高級中學、湄潭縣湄江高級中學、納雍縣第一中學、銅仁市明德衡民中學、丹寨縣民族高級中學、甕安縣第二高級中學、惠水縣民族中學、平塘縣民族中學和望謨縣民族中學。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按照《貴州省物價局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秋季起執行:一類每生每學期1000元;二類每生每學期900元;三類每生每學期800元。其中,銅仁明德衡民中學為民辦學校,按照民辦教育收費相關規定執行。
學費收取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學校須按規定對建檔立卡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雜費;對其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要適當減免學費。
省教育廳將對各省級示范性高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復查,經復查發現問題,責成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予以改正;對辦學問題較多、達不到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求,且不積極整改的,將取消其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稱號或給予降低類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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